運輸署發出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

運輸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已根據《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第374AA章)第4(1)條批出首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先導牌照)。

該先導牌照申請人獲批准10輛自動駕駛車輛(自動車)在北大嶼山進行測試。首階段將在指定時段和路段每次只可有一輛自動駕駛私家車進行路面測試,往來香港國際機場四號停車場及赤鱲角南路,途經暢達路、機場北交匯處、航天城路、航天城第三街、航天城第一街、航天城東路、航天城交匯處、東岸路及觀景路。測試期間,車上會長駐有後備操作員以在有需要時接管車輛的操控。該先導牌照的詳情已上載運輸署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網頁(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taoav/index.html)。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在接獲先導牌照申請後,會按《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實務守則》考慮申請人就自動駕駛系統的設計運行範圍及功能、相關的國際或國家標準/指引、道路測試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審批。署方會嚴格把關,有序和安全地推動自動車在香港測試。

為了便利業界在香港更廣泛地測試和應用自動車,新的自動車法例和規管制度於今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為自動車提供具彈性的規管框架。運輸署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企業提交申請,協力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香港進一步發展。

另外,政府於二○二一年推出10億元的智慧交通基金,以資助本地機構或企業進行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至今共有12個獲批項目與自動車有關,測試路段涵蓋公共道路及不同應用場景,例如西九文化區、香港科學園和個別私人屋苑等。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