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的開場發言
以下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的開場發言:
多謝主席。
就着我們今日的討論,我會介紹一下「簡樸房」規管制度的建議方案。
我們建議用一個立法的方式去制定一些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將來出租的分間單位必須是合乎標準的「簡樸房」。不合標準的分間單位需要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且申請一個認證。若非如此,業主繼續將這些單位出租,便要負上刑事的責任。刑事責任主要是針對業主的,住客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這個登記制度是讓現存出租分間單位,登記了之後,我們會建議給一個寬限期,給已經登記的業主進行一些改裝的工程,然後申請認證成為「簡樸房」。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成為合標的「簡樸房」才可以出租。
我們會有一個諮詢期,就是由今日開始到明年的二月十日。我們會進行一個持份者諮詢,稍後會再回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總結收到的意見和交代我們最終的建議方案。視乎諮詢的結果,我們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積極配合立法會的審議,爭取在二○二五年內通過法例。
完成法律程序之後,我們預計最快可以在二○二五年的第四季開始為現存出租的分間單位進行登記,並且同步接受「簡樸房」的認證申請。
規管的對象是住宅用途大廈或綜合用途大廈的住宅部分的分間單位。至於工廈、商廈或者一些非法構築物裡面的「劏房」,本身是違法的,有現行的法規或者政府相關的租契去規管。同樣,床位是受《床位寓所條例》規管,相關部門會繼續按現行的法規進行巡查和執管。
有關「簡樸房」的標準,大家都陸陸續續聽過很多,我們有樓面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底的高度,例如淨高度不少於2.3米。消防安全也有些要求的,走廊的闊度、耐火的間隔牆、門,還有需要有滅火筒及獨立火警偵測器等的裝置。
結構方面就要符合《建築物條例》所訂的標準,例如不可以因為加一些磚牆令樓宇結構負荷超重。可以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展開相關工程,例如間隔的磚牆或一些加厚的地台去做一些渠管等。
通風方面,起居的空間最少有一扇可以開的窗,而那扇窗不是面向四面圍封的地方。如果那扇窗的面積不足夠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我們亦可以接受,但要加一些機械通風設施,即抽氣扇之類。洗手間亦需要有抽氣扇或機械通風設施,或一些換氣的裝置。但如果是沒有窗的,俗稱「黑廁」亦可以接受,但要有抽氣扇。
我們需要有一個住戶專用的洗手間,洗手間的牆由地下到天花是密封的,保持衛生。不可明火煮食,如果要明火煮食,便要一個獨立的廚房,要跟從《建築物條例》的要求,也要安裝水務署認可的獨立水錶和電力公司認可的獨立電錶。
登記制度方面,我們的對象是現存出租的住宅分間單位。視乎諮詢結果和立法制度,估計最快於二○二五年的第四季可以開始進行登記。我們建議登記期可以考慮十二個月,或者到十八個月,這些會在諮詢期間聽大家的意見。
登記了的單位可在登記期完結後獲得一個寬限期,我們建議寬限期是十二個月,或者是去到二十四個月,也是在諮詢期間歡迎大家給予意見。我們建議寬限期不要太短,因為有充足的時間讓大家去更正或請專業人士認證等。
有關「簡樸房」的認證安排,登記期(開始時)其實我們(都)可以同步接受認證。例如,有些本身已經是合規的,可以請專業人士幫忙認證後,便可以來申請認證。申請是要有專業人士確定,以及在登記期結束之後,除非這個單位做了登記,也獲得一個寬限期,否則必須取得「簡樸房」的認證才可以合法出租。
登記期及寬限期結束後,我們會因應房屋供應和實際情況,按部就班,有序決定執法的時機。受執法行動影響的住戶,我們會提供適當的搬遷協助。(在)這裏強調,即使有些住戶正輪候公屋,但不會因執法行動獲得提早編配公屋單位,否則對其他輪候公屋的人士不公平。
我的簡介到此,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