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簡介會及教育宣傳活動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今日(十二月三日)舉行《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簡介會,向區議員介紹《修訂條例》的主要修訂內容。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出席簡介會及致開幕辭時,呼籲區議員在地區主動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和業主講解《修訂條例》的內容。
麥美娟致辭時表示,區議員是特區政府完善地區治理重要一環,在地區工作上有責任主動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和居民處理大廈管理的問題。民政總署會繼續採用多元化的宣傳渠道,提醒市民《修訂條例》的實施,同時區議員亦應在地區層面協助推廣良好大廈管理,提升地區治理效能。
《修訂條例》已於二○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刊登憲報,並將於二○二五年七月十三日正式實施。《修訂條例》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規定業主參與重大採購決定;調整審計財務報表的門檻;以及將沒有保存某些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文件訂為刑事罪行。
民政總署正陸續開展一系列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協助法團、業主及物業管理(物管)公司了解和遵從《修訂條例》的規定,包括製作小冊子和海報等宣傳品;為區議員、法團和業主,以及物管業界人士等舉辦簡介會;製作及播放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以及更新一系列指引和小冊子,包括《工作守則》、《大廈管理的最佳做法》和《大廈管理程序核對清單》,以協助業主、法團和物管公司更了解修訂內容。
有關《修訂條例》的內容,可參閱民政總署專頁(www.buildingmgt.gov.hk/tc/Policy_and_Legislation/2_10.html)。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