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打擊機艙盜竊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英豪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今年首八個月,在飛往香港的航機機艙內發生的盜竊案件數目共132宗,較去年同期急劇上升16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首八個月發生的機艙盜竊案件的以下資料:主要涉及的航線、失竊財物的價值、被捕人數、被捕人士的國籍,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
(二)當局有否了解機艙盜竊案件數目急劇上升的原因,以及採取了哪些行動及措施以防止該類盜竊案件發生;
(三)當局會否善用科技(例如人面識別技術)、規定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需在其航機機艙內安裝閉路電視,以及在航機上增設保安員等,以打擊機艙盜竊;及
(四)政府會否與航空公司合作,加強機組人員培訓,以及採取更多方式廣泛向市民教育和宣傳,以提高機組人員和市民對機艙盜竊案件的防範意識;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警務處一直高度重視並嚴厲打擊在機艙發生的盜竊罪行。除了宣傳和教育,警方亦與機場社區緊密合作,提高防罪意識;同時加強收集情報,以多角度的策略,遏止及打擊相關罪行。
就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就二○二四年一月至十月飛往香港的飛機航班上發生的169宗失竊案件而言,約70%為由東南亞抵港的短程航線,出發地點主要包括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及越南等地,約20%為由杜拜、土耳其及多哈這三個中東地區出發的航線,7%為由中日韓出發的航班,餘下的3%則由美加、澳洲及瑞士出發。被盜財物多為不同幣值的現金、名貴首飾、腕錶及信用卡,被盜財物總值約四百三十二萬港元。
二○二四月一月至十月期間,共有四名中國籍人士因涉嫌於航班上盜竊被拘捕。當中,一名被捕人士正還押候審、一名被捕人士正保釋候查,餘下兩宗案件因證據不足或證人不願回港出庭作供,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已撤銷控罪。
(二)根據警方的紀錄,二○一八年至二○二四年十月期間飛往香港的飛機航班上發生的失竊案件數字如下:
年份 | 案件宗數 |
二○一八年 | 103 |
二○一九年 | 147 |
二○二○年 | 10 |
二○二一年 | 0 |
二○二二年 | 3 |
二○二三年 | 92 |
二○二四年一月至十月 | 169 |
從上表可見,二○一八年及二○一九年都有錄得過百宗航機上失竊案件,而案件宗數於疫情期間跌至個位數字。隨着疫情緩和,本港於二○二三年年初全面恢復通關,航空交通穩步復蘇,航班班次及抵港旅客大幅回升,二○二四年航機上的失竊案件亦錄得明顯增幅,不排除或與警方加強宣傳,鼓勵更多人報案,或整體經濟情況有關。
為防止和打擊機艙盜竊案,警方一直與機場持份者,包括航空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聯絡,加強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執法行動,例如建立疑犯資料庫,收集情報作罪案分析;同時加強與航空公司的情報交流,及早鎖定較高危的航線及犯案時段,並透過定期舉辦的防罪講座,提醒航空公司留意這類航線,提高機組人員的警覺性,防止罪案發生。
(三)現時,國際上並未有政策規範機艙內須設置閉路電視或安排保安人員值勤,這亦不是一般航空公司的普遍做法。基於個人私隱及人力資源等考量,有關安排或未必符合相稱性的原則,政府暫未計劃就此作出規定。
(四)警方一直與航空公司緊密聯繫,並廣泛向市民教育和宣傳,以提高機組人員和市民對機艙盜竊案件的防範意識。
具體而言,在二○二四年一月至十月期間,警方就飛機盜竊及預防罪案等議題舉行合共38場講座,一共向38間航空公司共937位機場持份者,講解罪案趨勢及常見犯案手法,以提高航空公司前線員工的警覺性及防罪意識,及早預防罪案發生。一般來說,警方定期與社會各界舉辦的防罪講座中,也會包含提醒市民出遊時保管好個人財物的信息。
警方亦製作宣傳短片及小冊子並透過定期舉辦的防罪講座發給機場相關的持份者及社會各界,提醒旅客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切勿將現金或任何貴重財物放置於機艙行李櫃內,以免匪徒有機可乘。
除此之外,警務處公共關係科亦會向傳媒發布偵破機艙竊盜案件的消息,一方面提高旅客的警覺意識;另一方面提醒市民盜竊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切勿以身試法。
為進一步打擊機艙盜竊,除在機場合適地點放置宣傳單張,警方正與航空公司商討推出新一輪宣傳教育,呼籲它們積極於航班上廣播警方宣傳短片及放置小冊子於登機手續櫃枱,將防盜信息傳達至旅客。警方呼籲如有旅客發現失竊,應盡快報案以便警方及早調查。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