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發展攤販經濟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攤販經濟是香港文化特色之一,而小販排檔區是旅客拍照「打卡」勝地和香港的旅遊名片,同時也是市民小本經營創業的入門階梯。然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小販管理政策較多從規管執法的市政角度出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八年、二○二二年及去年,政府分別接獲多少宗就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持牌流動小販的投訴,並按投訴類別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鑑於有持牌流動小販反映,食環署在收到阻街投訴後通常會以驅趕的方式處理,他們只能由人流較旺的街道轉往人流稀疏的橫街小巷擺賣,極之不利營商,政府有何措施保障他們有合理的營商環境;
(三)鑑於根據食環署網頁資料,小販管理政策的其中一個目標,是減少持牌小販在街頭的販賣活動,政府有否考慮更多地從文化、旅遊及經濟價值的角度檢討該政策目標,並調整政策以有利攤販經濟的發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截至本年九月三十日,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持牌流動小販的人數分別為何,並按年齡分布(即18歲至29歲、30歲至39歲、40歲至49歲、50歲至59歲、60歲至69歲、70歲至79歲和80歲及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五)鑑於有意見指出,現時香港經濟正值復蘇之時,但店鋪租金仍然高昂,甚至有業主逆市加租,市民創業成本高企不下,政府有否計劃就固定攤位小販推出新發牌計劃或調整現有牌照的規定,讓更多市民可以透過經營小販攤位開啓創業之路;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社會大眾對小販和其街頭販賣活動的意見和期望往往分歧甚大,政府需要從中取得平衡,讓持牌小販可因應市場需求經營,同時確保環境衞生、食物安全和公眾安全,以及避免對當區居民造成滋擾等。就郭偉强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現回覆如下:
(一)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二○一八年、二○二二年及二○二三年,就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持牌流動小販接獲的投訴數字載於附件一。投訴主要涉及阻街、環境衞生滋擾及其他牌照相關事宜,食環署沒有就個別投訴類別備存分項數字。
(二)及(五)香港人口密集,持牌流動小販在人流暢旺的街頭擺賣可能會造成阻塞和環境滋擾,甚至帶來衞生和火警的風險。食環署在進行執管時,會按實際情況平衡小販的營運需要和其他街道使用者以至附近居民的權利。固定小販攤位或小販市場會較少做成滋擾,亦較方便管理。為讓持牌流動小販可選擇遷移到街上固定小販攤位或小販市場經營,食環署會不時把空置的固定小販攤位開放出來重新編配,同時讓其他合資格的公眾人士也有機會加入小販行業。在二○一九年及二○二二年,食環署合共推出了540個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以供申請,至今已簽發523個新的固定小販牌照。
(三)就文化及旅遊的政策角度而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表示,香港無處不旅遊,任何地方都可以成為旅遊景點。現時已有既定機制規管持牌小販,在平衡各方的面的需要及符合相關政策目標及規定的情況下,相信可吸引旅客光顧。
(四)截至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持牌固定攤位小販及流動小販的人數及年齡分佈載於附件二。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