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持續進修基金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智鵬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關於持續進修基金(基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基金的資助上限於二○二二年由每人20,000元增加至25,000元,政府有否考慮再增加基金的資助額,以及調低獲資助學員的共付比率(即學員本身需負擔費用的百分比),以鼓勵市民持續進修;
 
(二)鑑於據悉,部分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與相同類型的非基金課程在報讀門檻、收費、課程安排及評核方法等方面有所不同,令市民傾向選擇報讀非基金課程,政府會否考慮優化基金課程的設計及安排,以增加基金課程的吸引力及競爭力;及
 
(三)為確立香港「八大中心」的定位,以及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政府會否審視現時基金課程的社會定位,並鼓勵機構開設更多與新興政策(包括低空經濟、數字經濟、創科產業等)相關的進修課程,與時俱進推動持續進修課程的發展?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二年成立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進修和培訓資助,配合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和滿足香港轉型為知識型經濟的需要。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不論其教育程度、就業情況或經濟狀況,均可於成功修畢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基金課程)後申領基金資助。現時有超過4 500項基金課程,由超過120間培訓機構開辦,為學員持續進修提供多元選擇。
 
就議員的提問,我回覆如下:
 
(一)為繼續推廣持續進修,鼓勵市民自我增值,政府在二○一九年四月及二○二二年八月兩次調高基金資助上限,由成立之初的10,000元提升至現時的25,000元。學員就首10,000元資助負擔課程費用一直維持為百分之二十,而餘下資助額的共付比率則定為課程費用的百分之四十。設定共付比率安排是為了確保學員審慎選擇課程,同時避免培訓機構任意因應資助上限的調整而提升課程費用。
 
截至二○二四年十月底,基金下約有932 000個帳戶,其中約5 700個基金帳戶持有人用畢25,000元的資助金額,佔基金下整體帳戶數目不足百分之一;而接近九成基金帳戶結餘為15,000元或以上,可供學員修讀其他基金課程。現時報讀基金課程累計37,500元學費便可全取資助上限,而基金課程學費的中位數為7,800元。政府認為現時基金資助上限及共付比率安排仍可滿足需求,會繼續留意基金運作情況及持份者的意見,適時考慮需否檢視現行安排。
 
(二)基金課程設有質素保證機制,所有登記的基金課程必須先在資歷名冊登記,並通過基金的登記條件,以確保課程符合內容、師資、教學方法、評核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從而保障學員的權益。政府鼓勵市民持續進修,市民可因應其喜好及需要自由選擇市面上的培訓課程。
 
(三)國家「十四五」規劃確立香港為八個重點領域的發展中心(「八大中心」)。不少現有基金登記課程與「八大中心」的業務及內容有關。政府會持續監察基金的運作,並對優化其運作及整合本地培訓資源的建議持開放態度。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