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工務工程項目的執行進度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欣宇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於本財政年度批准撥款的工務工程中,部分項目的執行進度緩慢,遲遲未有正式開展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以個別項目審批方式提交予財委會而獲批撥款的工務工程項目由截標、獲批撥款至實際開展工程一般需時多久,以及當中涉及的行政程序及各項程序所需的時間為何;
(二)過去三年,有否以個別項目審批方式提交予財委會而獲批撥款的工務工程項目的推展時間超出第(一)項所述的一般所需時間;如有,原因為何;
(三)二○二○年至二○二三年每年及本年至今,(i)獲財委會批出撥款為工務工程項目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詳細設計及/或勘查研究的總項目數量及總撥款金額為何(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承擔的項目除外),以及(ii)當中已向財委會申請相關建造工程撥款的項目數量為何(以下表列出);如有項目至今仍未向財委會申請撥款進行建造工程,每個該等項目的進度為何;
年份 | (i) | (ii) | |
總數量 | 總金額 | ||
2020 | |||
2021 | |||
2022 | |||
2023 | |||
2024至今 |
(四)過去五個財政年度,經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批出與工程有關的整體撥款(即總目702至709及711)的年度開支預算,以及截至有關財政年度結束時的實際開支為何(以表列出);及
(五)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以個別項目審批方式提交予財委會而獲批撥款的工務工程項目年度開支預算總額,以及截至有關財政年度結束時的實際開支為何(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持續適時及有序地推展工務工程,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提升香港的長遠競爭力和推動香港經濟發展。當工程項目獲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批准撥款後,視乎工程項目的規模,它們會透過不同的工程合約分階段推展。另外,政府已於二○二○年九月發出內部指引,在一般情況下,管制人員在採購工程合約及工程相關顧問服務時,須採用同步招標安排,目的是向財委會申請的核准項目預算中盡量反映投標報價,減低超支風險或避免公共資源在不必要情況下被凍結,以及讓負責部門獲批撥款後可盡早展開相關工程或顧問服務。在一般情況下,採購工程合約或顧問服務的整個程序一般約需時四至六個月。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一般而言,由工程項目招標至實際展開工程的整個過程中涉及不同程序,包括(i)公開招標——視乎工程或顧問服務的性質和複雜性,一般的招標期約須一個半至兩個月時間;(ii)截標後,在「雙信封制」方式招標下,評標分兩個部分,首先評核投標者的技術能力及過往表現,再考慮投標者提出的標價,最後計算標書的綜合評分,整個過程約須兩個月至兩個半月時間;(iii)擬備向投標委員會提交最終投標評審報告,及獲取其批准投標書評審建議,約須半個月至一個月時間;以及(iv)雙方簽訂工程合約,移交工地及承建商實地開展工程,一般約須半個月時間。
(二)根據我們的資料,過去三年,有少數(約百分之十五)的工程項目由招標至實際展開工程,較上述的一般所需時間長,其主要原因包括(i)在評審該工程項目的標書時,有關部門需向投標者澄清標書的資料,有時甚或需要諮詢法律意見,以確定有關標書的有效性;(ii)一些工程項目的批准及簽訂需要配合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委會的會期;(iii)涉及性質和技術要求複雜的工程計劃或有較多標書數量時需要較長時間評標。
(三)於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截至十一月)期間,(i)獲財委會批准撥款進行前期工作的總工程項目數量及總金額,以及(ii)當中已向財委會申請相關建造工程撥款的項目數量如下:
年份 | 獲財委會批准撥款進行前期工作的工程項目 | 當中已向財委會申請相關建造工程撥款的項目數量 | |
總數量 | 總金額 | ||
2020 | 7 | 17億8,000萬元 | 4 |
2021 | 5 | 15億元 | 1 |
2022 | 2 | 5億6,600萬元 | 0 |
2023 | 3 | 11億1,500萬元 | 0 |
2024(截至十一月) | 1 | 2億6,300萬元 | 0 |
上述項目中有些還未進入主體建造工程階段,因為正按前期工作的計劃進行不同的規劃及設計工作。這些前期工作包括進行土地勘測、技術影響評估(例如環境、交通、排水、排污、供水、土力、樹木、通風及視覺)和工程設計,諮詢相關部門和持份者,處理法定程序(例如《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和《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以及估算工程費用等。待工程項目的規劃和設計完成後,有關政策局及部門會適時諮詢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然後將相關建造工程項目提交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最後向財委會申請撥款進行工程。
(四)及(五)基本工程的年度實際開支反映工程項目的實際進度。因此,即使工程項目核准預算不變,每年實際開支都會跟開支預算略有差別。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即二○一九至二○二○年至二○二三至二○二四年)的政府基本工程開支預算及實際開支如下:
財政年度 | 基本工程開支預算 | 基本工程實際開支 |
2019-20 |
642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07億元) |
654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07億元) |
2020-21 |
669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21億元) |
700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20億元) |
2021-22 |
756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7億元) |
771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5億元) |
2022-23 |
871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5億元) |
876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2億元) |
2023-24 |
850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6億元) |
858億元 (包括整體撥款132億元) |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