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安排
教育局今日(十二月四日)公布,參加應屆(二○二五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中一派位)的小六學生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在二○二五年一月二日至十六日向有關中學遞交申請。
中一入學申請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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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長已登記成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esspa.edb.gov.hk)用戶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可於明日(十二月五日)起透過電子平台瀏覽升中選校的相關資訊,以及於稍後時間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和查閱申請結果。教育局鼓勵家長及早登記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tc/reg.html),並以「智方便+」啓動「中一派位電子平台」,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電子服務。
為照顧不同家長的需要,教育局會繼續接受紙本申請表,並已通知參加中一派位的小學於明日領取《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申請表)及《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手冊)。每名參加中一派位的小六學生的家長將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收到兩份紙本申請表。學生如非就讀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及各人才入境計劃下的受養人),其家長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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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言人說:「我們鼓勵家長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向中學遞交申請表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若家長選擇以紙本親身遞交申請表及其他所需文件,請注意學校的辦公時間。」
家長收到的兩份電子或紙本申請表,會分別顯示「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發言人提醒家長應細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須知》,無論有關申請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或以紙本申請表遞交,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此外,家長切勿同時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表為同一名子女遞交重複申請。
發言人表示:「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班級結構、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家長可參閱《中學概覽》(www.chsc.hk/secondary)或學校網頁提供的相關資料。」
「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其學位將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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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提醒,在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家長將於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學校通知。如家長已登記成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他們亦可於同日上午十時起透過電子平台查閱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家長無須回覆中學是否接受有關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二○二五年七月八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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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的中學名單,以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向小學借閱手冊,或透過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的傳真服務取得最新版本。
家長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或申請中學查詢。至於一般查詢,家長可聯絡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中學學位分配)(電話: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平台)。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