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動議二讀《2024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4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4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行車隧道(政府)條例》(第368章)及其附屬法例,就政府於明年五月三十日專營權屆滿後接收大欖隧道,並為推行「易通行」的管理和營運提供法律基礎,以及訂定隧道的新收費。

大欖隧道是新界西和北部與市區之間的交通及物流要道之一,服務超過100萬元朗區和北區市民,同時連接通往陸路口岸、機場、貨櫃碼頭等的幹道,是香港人流和物流的命脈。大欖隧道於繁忙時段的使用量於疫情前達設計容量的九成多;預計在社會和經濟活動進一步復蘇,加上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元朗區及北區人口持續上升、經濟活動更趨頻繁之下,即使維持現時專營公司的高收費,隧道於繁忙時段的使用量於未來數年仍會逐漸回升,將達設計容量的九成。我們在制訂隧道收費安排時更需投放長遠目光,為市民出行、貨物運送保暢順,為應對車流增長創空間。

因此,政府秉持科學為本,參照重訂三條過海隧道收費的經驗,按運輸模型作科學估算,配以「易通行」技術,回應議員和市民的意見,採納分時段收費,制訂平衡整全的收費方案。我們的政策目標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交通管理:繼續保持大欖隧道暢通,同時分流和減輕屯門公路以至吐露港公路的繁忙交通;
(二)公交優先:保障行經隧道的公共交通服務暢順,便利市民出行;
(三)效率優先:吸引更多商用車使用大欖隧道,同時減低商用車的營運成本;以及
(四)必須恪守「用者自付」、「收回成本」原則:收取合理費用以管理及營運隧道。

《條例草案》主要涵蓋以下兩部分:

第一,《條例草案》訂定政府接收隧道的安排。參考過往做法,大欖隧道將納入《行車隧道(政府)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之內;而關乎現行專營權的《大欖隧道及元朗引道條例》(第 474 章)及其附屬法例將予以廢除,並為此作出相應修訂。隧道範圍內交通管理和執法,將大致與現行安排一致。

第二,《條例草案》將訂定隧道的具體分時段收費方案。政府會向私家車和電單車,在不同時段使用大欖隧道時,訂立和收取不同費用,而商用車及的士則維持全日劃一收費。所有車種的隧道收費比現時將大幅下調,要點如下:

私家車平日(星期一至六,不包括公眾假期)的繁忙時段收費45元、一般時段收費30元、非繁忙時段收費18元,減幅較目前隧道費達百分之22至百分之69;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私家車全日劃一收費18元(即等同於平日非繁忙時間收費),市民可在假日根據此優惠收費使用隧道出行探訪親友,共享天倫,享受假期。電單車收費水平則為私家車的四成。

擬議繁忙時段亦會因應新界南北走向的整體交通流量而制定,並已盡量縮短,早晚合共只約四小時15分鐘,佔全日少於百分之18的時間。較三條過海隧道的繁忙時間短共一小時。

貨車和巴士等商用車全日劃一收費43元,減幅更大,達百分之33至百分之80。下調收費能吸引商用車使用大欖隧道,視乎起點與目的地,減少行車距離和時間,並節省燃油費,有助推動減碳,增強運輸業界的經營效率。以元朗市附近去荃灣為例,選擇大欖隧道可較行駛屯門公路減少超過10公里行程,中重型貨車能節省的燃油費用可足以抵銷擬議隧道費;行車時間方面,按時速70公里行駛,用隧道將可節省超過10分鐘。而相比屯門公路,大欖隧道主要是直路少彎、少上下坡,對商用車更便捷。

的士全日建議劃一收費28元,減幅較目前收費達百分之52,有利乘客選用隧道及業界營運。

建議的收費方案糅合局方、議員與各持份者多時的溝通、他們的意見以及政府的政策考量。方案是平衡整全的,預計大欖隧道的容車量將被盡用之餘,仍能保持隧道暢通;同時,有助紓緩屯門公路的繁忙時段車流估計約百分之五,於早上最繁忙的一小時,往市區方向有望減少約300架次。

政府明白社會對下調收費有一定的期望,我們以民為本,積極回應市民和業界訴求,但同時必須小心平衡交通管理的需求。假如再下調方案中的有關收費,預計繁忙時段便會開始出現交通擠塞。此外,隧道的日間車流確實較晚上非繁忙時段為高,所以我們認為有需要設立「一般時段」,以應付新界西和北新發展帶來的車流增長。運輸署會持續監察新界西和北的交通情況及需求變化,適時檢視隧道收費。我們已在《條例草案》中把大欖隧道納入三條過海隧道所訂定的因應交通情況微調繁忙時段收費的機制。此外,在日後有新基建落成,例如十一號幹線(元朗至北大嶼山段)通車,有更多替代路線選擇時,政府便更有條件進一步檢視包括大欖隧道的收費水平,適時與立法會議員商討。

主席,《條例草案》力求讓本地陸路基建更加便民利民,是促進新界西北人流物流、兼顧民意和政策考量的方案。我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我們亦很樂意和議員磋商和交流,以適時訂立有關安排。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