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盧偉國議員的提問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下的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由深圳園區及香港園區共同組成。國務院在去年八月已發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而特區政府在上月二十日發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綱要》),闡明香港園區的重點發展方向、策略和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綱要》提出將以兩個五年期推進發展香港園區,但有意見指出,香港園區第一期首八幢大樓目前仍在建設,第二期發展則仍詳細規劃中,而深圳園區建設已初具規模,有不少創新科技(創科)企業和人員進駐,政府有否考慮急起直追,提速提效加快落實香港園區的規劃,以與深圳園區進一步協調發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會否創新求變,積極發揮引領作用,在土地供應、專項資助、稅務扣減等方面推出更多優惠政策,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和創科巨企進入香港園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為了配合落實《綱要》提出的四大發展方向(即(i)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台、(ii)建設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iii)營造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以及(iv)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政府會否盡快制訂相關產業和專業服務的人才培訓和人才引進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河套合作區)由香港園區和深圳園區共同組成,在深圳河兩側以「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理念構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下其中一個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台。
國家在去年八月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發展規劃》),訂明河套合作區的三大定位,即(一)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二)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以及(三)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為進一步推動國家建設河套合作區的重大戰略部署,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在今年十一月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發展綱要》),闡明河套香港園區的重點發展方向、策略和目標,從頂層設計引領河套香港園區的高質量發展。
根據《發展規劃》的三大定位和河套香港園區的發展願景與使命,《發展綱要》提出循「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台」、「建設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營造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以及「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四大方向全力推進河套香港園區的發展。
就問題的各個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河套香港園區佔地87公頃(即約四個香港科學園的大小),位處香港北部河套地區,會分兩期由西至東發展。本屆政府上任後已提速、提量發展河套香港園區。為加快建設並優化河套香港園區的功能,特區政府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公司(園區公司)經重新檢視後把第一期的總樓面面積倍增至100萬平方米,並會以功能區塊形式劃分,主要設有生命健康科技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區和新科技與先進製造區。第一期用地會分三個批次發展。第一批次合共八幢大樓,首三幢大樓會按原定時間表由今年年底起陸續落成。香港園區明年便會正式進入營運階段,園區公司正努力推進相關的招租工作,預計首批來自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和數據科學等園區支柱產業的租戶將會在明年下半年開始進駐。此外,園區公司亦已展開園區第二期規劃顧問研究的工作,爭取時間全面推進園區的發展。
一直以來,政府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推出多項資助計劃,支援提升香港科技水平和促進創新,推動創科生態圈上、中、下游全面發展。為推進河套香港園區建設「生命健康創新科研中心」,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會撥出20億元支持「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進駐園區,另外亦會撥款兩億元,在園區為生命健康科技初創企業提供孵化、加速等支援。政府已在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就河套香港園區「生命健康科技初創企業培育計劃」的撥款建議諮詢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下一步會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推行計劃。
河套地區具有跨境合作的獨特優勢,在「一國兩制」和「一區兩園」的基礎上,特區政府會繼續與中央相關部委商討,爭取試行專屬的跨境政策措施,讓人員、物資、資金、數據等重要創新要素在河套地區內便捷流動,以加強兩地園區間的互補和合作,及增加香港園區的招商引資的吸引力。
其中,在資金流方面,便利河套合作區內的跨境資金流動,有助推動河套合作區成為內地重點創科企業設立國際總部或環球科研中心的重要據點,是河套香港園區的未來發展重點之一。特區政府會積極與內地有關方面探討便利落戶香港園區的內地企業跨境調撥資金的措施,支持兩地園區產業項目進行相互融資。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會繼續探討制定更多有利創科發展的優惠政策,以吸引和鼓勵更多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包括在河套香港園區)或加大在香港的投資規模,匯聚國際創新資源。其中,特區政府為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企業提供稅務優惠,企業的合資格研發活動開支可享有額外稅務扣減,其總額的首200萬元,可獲300%稅務扣減,餘額亦可獲200%扣減。有關的扣減金額不設上限,適用於所有合資格企業,包括園區的企業。至於個人方面,按在二○○六年十二月生效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全面性安排),內地居民如就從香港特區取得的所得在香港繳稅,該居民在香港繳納的稅額可在對該居民徵收的內地稅收中抵免,但抵免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內地稅法和規章計算的內地稅收數額。另外,全面性安排已於二○一九年起加入新的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使受僱於香港或內地的合資格教師或研究人員在另一方從事教研工作時,如有關收入已在受僱一方徵稅,可在另一方享有為期三年的免稅待遇。
至於河套香港園區其他用地的供應以及發展模式,特區政府持開放態度,借助市場力量合作發展是其中一個可考慮的模式。我們將揀選合適的地塊,計劃明年展開市場意向調查。
香港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是國家最國際化的城市之一,有利香港匯聚創科人才。政府會繼續推行不同措施吸引海內外人才到香港,例如通過「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為合資格公司輸入海內外科技人才來港從事研發工作,實施快速處理安排。與此同時,政府已在「人才清單」下納入多個缺乏本地人力供應的創科領域專業工種,方便業界透過相關的入境計劃輸入科技人才。除此之外,特區政府會與深圳市政府繼續研究在河套合作區東西兩側分別建設跨河行人橋樑直接連接兩地園區,以方便港深兩地創科人員頻繁的日常跨境流動。港深兩地政府亦會探討實行創新性的便利通關模式和設施,容許兩地園區的特定人員便捷過境,例如以預先登記模式,並輔以科技手段把往來園區的時間大幅縮減,從而實現「無感通關」,提升通關體驗。
政府會貫徹「以人才推動科技,以科技引領產業,以產業匯聚人才」的方針,繼續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為在港、來港的創科人才提供更多優質就業職位和發展機遇,匯聚全球創科英才。
與此同時,河套香港園區公司提供共享空間及活動場地,以及打造平台供交流資訊、培訓及推廣之用,加強河套合作區兩地園區的研發機構及企業與合作區外的聯繫、協作及對接,為在河套合作區工作的人士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特區政府及園區公司會繼續分別與深圳市政府和各相關持份者緊密合作,循《發展綱要》提出的發展方向和策略,全速推動河套香港園區的發展,協同深圳把河套合作區打造成為世界級的科技創新重點平台和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