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撤回及暫停兩間課程營辦機構安全訓練課程的認可

勞工處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宣布,兩間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營辦機構的挖掘機操作員專業資格課程因違反批核條件被撤回及暫停認可。
 
勞工處今日撤回建造業機械技術訓練中心按《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第59章附屬法例)舉辦的挖掘機資深操作員訓練課程的認可,並同時暫停其舉辦的挖掘機操作員訓練重新甄審資格課程的認可,為期三個月,至明年三月十一日。
 
該處即日起亦暫停香港建造業機械操作及維修專業人員協會舉辦的挖掘機資深操作員訓練課程的認可,為期六個月,至明年六月十一日。
 
就早前廉政公署有關挖掘機操作員訓練課程的執法行動,勞工處經調查後發現上述兩間課程營辦機構(營辦機構)在舉辦課程時違反《營辦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批核條件》,包括沒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獲取錄學員符合訂明的入讀要求,及禁止其僱員索取或接受《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所定義的利益,亦未能履行監督及管理責任。勞工處在經過詳細調查和搜證,並考慮了該兩間營辦機構提出的解釋和申述後,認為事件的性質嚴重,因此分別作出相應的撤回及暫停課程認可的決定。

勞工處發言人說:「本處一直非常重視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質素,我們會不時進行特別巡查行動,以監管認可營辦機構是否遵守課程的批核條件,保持訓練課程的水準,使工友獲得適當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訓練,並理解工作安全的重要性。若認可營辦機構不遵守勞工處訂定的批核條件,其舉辦相關課程的認可資格可被撤回。勞工處會繼續嚴密監察所有認可強制性安全課程營辦機構及其導師的質素,致力提升香港的職安健水平。」
 
發言人提醒有意報讀須工作經驗或僱主證明的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人士,必須以有效的相關證明來報讀課程。使用虛假文件屬嚴重刑事罪行,以此方法獲得的訓練課程證書亦屬無效。
 
如發現有不法份子聲稱能提供虛假的工作經驗或僱主證明以協助報讀人士取得相關課程證書的情況,請透過「職安健2.0」手機應用程式或勞工處職安健網上投訴平台(eform.cefs.gov.hk/form/ld0001/tc)作出舉報。
 
經上述懲處行動後,現時共有兩間營辦機構舉辦挖掘機資深操作員訓練課程,以及兩間營辦機構舉辦挖掘機操作員訓練重新甄審資格課程,課程資料已上載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tc/osh/lsmemmexv.htm )。如對有查詢,可致電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熱線2940 7064,或該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諮詢電話服務熱線2559 2297。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