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完善選舉安排(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大綱的開場發言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完善選舉安排(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大綱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

今天我很高興能在此向大家介紹《完善選舉安排(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大綱。

特區政府於二○二一年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並在二○二三年完善了地區治理體系及重塑區議會,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所說:「新選舉制度是一套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實際;符合香港發展需要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必須倍加珍惜,長期堅持。」

在過去三年間,我們舉辦了多場重要選舉,包括二○二一年的選舉委員會一般選舉和立法會換屆選舉、二○二二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和二○二三年的區議會一般選舉。這些選舉的成功舉行,充分體現了完善後的選舉制度的優越性,為特區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二○二五年,我們將會根據相關法例舉辦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和立法會換屆選舉。為確保這兩場以至日後的選舉能夠更加順暢地進行,政府全面和深入總結了經驗和檢視了現行選舉的流程和安排,以及吸納了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立法會議員的意見,特別是早前政制事務委員會成立的完善選舉實務安排事宜小組委員會,從去年底至今年初舉行多次會議時所提出的許多寶貴意見。

經綜合各方的意見並進行梳理,政府打算進行完善選舉安排的綜合條例修訂,以改善和優化各選務安排和選舉流程。條例草案的其中一個重點,是要提供法律基礎,以便在選舉過程中可以按實際情況和需要,有序逐步引入更多資訊科技和智能技術以優化選舉安排和提升選舉效率,令選舉在公平、公正、誠實進行的同時,能夠更高效和人性化。正如我們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所述,我們建議賦權選管會可按實際情況考慮在功能界別選舉及地方選區選舉使用自動點票機進行點票。同時,選管會亦可在合適的情況下在個別選舉或界別中引入智能投票箱協助選民投票。計劃中的智能投票箱將配備選票檢測功能,協助選民確認其所填劃的選票是否有效。若選票被檢測出有可能屬無效選票,智能投票箱會提醒選民確認選票是否填劃有誤,以確保其在行使投票權時獲得更大保障,這亦有助減少問題和無效選票。選管會會視乎智能投票箱的開發和測試進度,以及效率提升、安全穩妥、私隱保障和公眾觀感等因素,才考慮是否採用相關技術。我們亦會確保選舉中各項重要原則包括投票保密性不受影響。這些措施將有助後續點票工作更為暢順。

過去數年,我們一直致力透過不同方法優化投票流程以令選民投票更為快捷方便,例如增加發票櫃枱數目以縮短投票輪候時間、實時公布各投票站的預計輪候時間、設關愛安排、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等。在本條例草案中,我們建議在不影響點票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情況下,進一步簡化點票流程。當中包括在法例中賦予彈性,讓選管會可按實際情況考慮使用中央點票站或其他合適方法以進行點票,從而優化點票安排;同時我們亦建議優化和整合目前部分點票的程序,以及降低小投票站選民人數的門檻,令點票工作可以更有效地執行。

我們亦建議透過條例草案作出一些技術性修訂,引入一系列便利候選人的措施。此外,我們亦建議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選舉開支上限,以及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財政資助,同時提高選舉捐贈金額收據門檻。我們亦會優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年份投票人的登記安排,縮短委任代理人的時限,並賦權選舉事務處以電子方式發放投票資訊和將選舉表格電子化等。

此外,在特區政府完善選舉制度及完善地區治理後,現時立法會共設有10個地方選區,而原來的452個區議會地方選區亦已改為44個新的區議會地方選區。在此情況下,立法會地方選區劃界已毋須再與區議會地方選區有必然關係,因此我們建議作出相應修訂,刪除兩者在法律上的關連,以切實反映兩個經完善的新制度下的情況。

目前,相關的法例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為了確保這些修訂能夠及時實施,政府將於明年第一季內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這些修訂建議都是基於過去幾年的實踐經驗,並充分考慮了選舉管理委員會、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及其完善選舉實務安排事宜小組委員會等各方面的意見。政府在推展各項提升選舉安排的措施時會穩中求進,一方面要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誠實和安全有序下進行,同時亦要不斷提升效率和便利候選人和選民。在此,我請各位委員就這份立法大綱提供寶貴意見和建議。我和我的同事會盡力回答各位的提問。謝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