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北京出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代表處揭牌儀式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北京出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代表處揭牌儀式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茅仲華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明征副部長(司法部副部長)、馬駿副市長(北京市副市長)、袁國強主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港仲)聯合主席)、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我今天非常高興來到北京出席和見證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代表處的揭牌儀式。在此,我衷心感謝國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我也想藉此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表示熱烈祝賀。
 
在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當中特別提出要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機制、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
 
「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一直致力善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而其中一個獨特優勢是作為國家境內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轄區。香港在《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等國家政策下具有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策略性定位。
 
上述優勢使香港的仲裁服務在國際間享負盛名。根據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香港自二○一五年起一直名列全球五大首選仲裁地之一。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更在二○二一年的調查中獲評為全球第三家最受歡迎的仲裁機構。
 
在香港眾多仲裁機構中,港仲扮演着獨特角色。首先它是《仲裁條例》內,唯一指定的機構負責在爭議各方未能達成協議時,委任仲裁員及決定仲裁員人數。其次,港仲為「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存的安排」內七家合資格的仲裁機構之一。港仲亦是《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導計劃》下七間合資格的仲裁機構及爭議解決機構和三家指定的臨時仲裁場地提供者之一, 可為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和臨時仲裁的合資格人士發出證明書,方便有關人士出入香港參與仲裁。
 
港仲在過去五年──即二○一九至二○二三年──的仲裁受案量約1 500多宗,當中超過75%為國際仲裁案件,總爭議金額約為2 957億港元。另一方面,內地法院也經常處理涉及港仲的仲裁案件。在二○二四年九月五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六個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三個案例便涉及港仲。

今天的揭牌儀式標誌着一個新的里程碑。港仲成為第一所內地以外仲裁機關在北京成立辦公室,為北京的朋友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率的服務。更重要的是,港仲北京代表處的成立令北京在仲裁領域更國際化、更多元化、更能配合國家發展所需。
 
港仲是一所獨立私營機構,不受政府干預。然而,港仲與香港律政司一直緊密合作,共同推展香港國際仲裁。律政司剛在上月初成立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在未來,律政司計劃通過這個新平台與港仲探討共同舉辦國際仲裁培訓活動,加強內地涉外法律工作者在這方面的能力。
 
我期待京港兩地繼續同心同德,共同助力推動法律及爭議解決協作與交流。同時,我也想借此機會鼓勵在座的國企央企法務代表、民企代表及律所代表積極考慮多善用香港優質、國際化、高水平的仲裁服務。
 
最後,我祝願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業務繼續蓬勃發展、蒸蒸日上。謝謝大家。

林定國在揭牌儀式致辭。
林定國在揭牌儀式致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