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專營巴士營辦商加價申請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審議了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並決定:
(一)計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隧道費基金0.9個百分點的紓緩作用後,九巴的票價以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4.3%上調(即未計及紓緩作用前為5.2%);
(二)城巴有限公司(市區及新界巴士網絡專營權)(城巴(市區及新界))的票價以整體加權平均加幅7.5%上調;
(三)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嶼巴)的票價以整體加權平均加幅6.5%上調;以及
(四)上文(a)至(c)段的票價加幅於二○二五年一月五日實施。
有關加價申請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的列表載於附件。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審批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時,以仔細嚴謹的態度進行大量把關工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一方面致力減低對民生的影響,另一方面顧及專營巴士營辦商的財政可持續性,以期令營辦商可繼續為市民提供可靠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於二○二五年一月五日實施新收費後,約八成的乘客每程須多付的車費不超過5角,約九成半的乘客每程須多付的車費不超過1元。
政府在審批過程中,檢視了專營巴士行業的營運情況、預測財務表現以及市民承受能力等相關參考指數,及巴士服務質量。而政府自二○一九年二月起豁免專營巴士營辦商使用政府隧道及管制區的收費,以節省的隧道費設立的隧道費基金,亦繼續發揮作用,有效降低九巴今次的加價幅度。
政府發言人說:「雖然專營巴士的載客量和收入自疫情後有明顯恢復,然而由於消費和出行習慣改變等因素,仍未能完全回復至疫情前的水平。另外,專營巴士營辦商亦需以合理薪酬待遇吸引優秀員工,以及投放資源轉型至新能源巴士車隊。在過去數年間,政府一直協助專營巴士營辦商着力進行改善營運持續性的工作,包括增加非票務收入的來源,並因應乘客需求的最新情況,重組巴士路線提升營運效益。經小心考慮整體情況後,政府信納有必要適當調整票價,以助專營巴士營辦商維持合理財政能力以繼續營運和投資。」
政府發言人續說:「專營巴士票價過往有一段時間甚少加價,以較長的時段來說,累計票價加幅仍然明顯低於同期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或其他指數的變動。以二○○八年年中以來的數字為例,連同今次獲批的加幅後,三個專營權在約16年間的累計票價加幅,一年平均數大致是1.6%至2.2%之間,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同期累計變動的一年平均數約為3%,家庭月入中位數在同期的累計變動的一年平均數約為4.2%。
在制訂個別路線的實際票價加幅時,政府檢視了相關路線的服務性質和現時的票價水平而作出適當調整,對日常通勤乘客乘搭的路線實施較低的加幅,務求將對市民的影響減至最低。而為減低加價的壓力,政府會繼續協助和督導專營巴士營辦商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開源節流,包括進一步開拓非票務收入的來源、把握「一簽多行」個人遊等的旅遊業機遇開辦具特色的旅客服務路線,以及因應乘客需求的最新情況改善和重組路線,以提升巴士網絡的營運效率。
政府實施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為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乘客減輕交通費負擔;而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即二元優惠計劃)亦可惠及長者和合資格殘疾人士。政府正在檢視兩個計劃的運作模式,讓有關計劃以財政上可持續的模式繼續提供。
根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的現行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政府在評估巴士票價調整時,已考慮一籃子因素:
(一)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的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二)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三)專營商需要得到的合理回報率;
(四)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五)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六)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下的運算結果,該運算結果只供參考,不會自動決定票價調整的幅度。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審議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時,已按上述安排作出全盤考慮,並已充分考慮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