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獸醫護士及助理的專業發展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瀚民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黃淑嫻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統計處二○一八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全港住戶飼養貓狗總數逾40萬隻。據悉,獸醫業界估計現時全港約有獸醫診所200間,但獸醫護士及助理人員數目只有約2 000餘人,人手空缺可能高達1 000餘個。另一方面,現時香港並沒有為獸醫護士及助理制訂任何註冊制度,有意見認為,這不但無法保證行業質素,亦令有志入行人士因無法預視工作發展階梯而降低入行意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本港獸醫護士及助理人數為何;有否評估,現時提供予獸醫護士的本地課程能否滿足行業所需;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有否計劃增加大專院校或職業專才教育院校提供的獸醫護士及助理認可課程,並且最終為該等課程根據《資歷級別通用指標》釐定資歷級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長遠而言,政府有否計劃為獸醫護士建立官方認可的註冊制度,以提高獸醫護士的專業性及可靠性,從而加強獸醫診所醫療服務的質素,以及增強寵物主人對服務的信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是根據《獸醫註冊條例》(第529章)(《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本港獸醫執業的規管、獸醫註冊及註冊獸醫專業活動的紀律監管。所有註冊獸醫在本港執業前須取得《條例》訂明的註冊資格,並須遵守《條例》及管理局制訂的《註冊獸醫實務守則》(《實務守則》)等。
就陸瀚民議員的提問,本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條例》訂明非註冊獸醫人士(下稱獸醫助理),在註冊獸醫執業處所並於註冊獸醫的指示/監督/直接持續監督下,可對動物執行《條例》指明的若干獸醫作為,但該些作為不包括診斷、開出藥物處方或進行外科手術。《實務守則》亦訂明獸醫須評估受其指示或監督人士的能力,以及須確保有關人士以適當方式履行職責。現時《條例》未有要求獸醫助理須註冊或登記;管理局沒有備存相關數字。
因應社會對獸醫助理的關注,管理局已成立工作小組,就本地獸醫助理數目和相關動物護理學認可課程的現況及需求着手進行調查,以收集相關資訊作進一步分析,並參考不同地區的做法,以探討設立獸醫助理註冊制度的可行性,包括在未有法定強制要求前可否先設立自願性登記名冊。管理局正在作前期準備工作並計劃在二○二五年上半年開展資料收集和調查工作。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