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將18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遣返越南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執行遣送行動,將18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遣返越南。該批人士包括七名男子及11名女子,全部人士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一直致力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眾利益。根據自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從而提高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處會繼續加快遣送程序,視乎實際情況和需要,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開羈押地點前往機場。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開羈押地點前往機場。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開羈押地點前往機場。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開羈押地點前往機場。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港。
被遣返人士在入境處人員押送下離港。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