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錦田南第4a號用地(餘下部分)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錦田南第4a號用地(餘下部分)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三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9 40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復歸政府。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元朗錦田南公營房屋發展第4a號用地(餘下部分)落成後,將提供約700個公營房屋單位。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