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招標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刊憲,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的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合約編號:EP/SP/312/24)招標,截標時間為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
合約範圍包括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位於屯門曾咀中部煤灰湖的I・PARK2,焚燒設施設計處理量為每日6 000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合約預計於二○二六年初展開,除設計及建造工程外,合約包括為期15年的營運及維修保養服務。
環保署已委聘賓尼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為項目的工程顧問。有意投標的承建商可於辦公時間內向顧問公司索取投標表格及進一步資料,地址為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友邦九龍大樓43樓。如有查詢,可與顧問公司負責人陳衍光聯絡(電話:2601 1000;傳真:2601 3988;電郵:BinniesHK@binnies.com)。
招標公告詳情亦已上載於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business_job/business_opp/tender.html)。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