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公布第二次總膳食研究首份報告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公布香港第二次總膳食研究的首份報告。這份報告就食物中亞硫酸鹽的含量及相關的膳食攝入量進行了研究。結果顯示,香港市民每日從膳食攝入亞硫酸鹽的份量,遠低於每日可攝入量,對健康構成影響的機會不大。
香港第二次總膳食研究是評估香港市民和不同人口組別從膳食攝入的一些可能有潛在風險物質的份量,從而評估攝入這些物質對健康帶來的風險。整項研究由二○二三年二月開始進行,合共收集了超過2 200個食物樣本,涵蓋超過180種食物。食物樣本經處理成可食用狀態後,合併成為超過370個混合樣本作化驗分析,以檢測多個組別的化學物質,包括食物添加劑、金屬污染物、霉菌毒素、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除害劑殘餘,以及經加工產生的污染物等。
今次報告中所指的亞硫酸鹽(包括二氧化硫)是一組具備多種功能的食物添加劑,特別是用作防腐劑和抗氧化劑,應用於食品生產中已有悠久歷史。
中心發言人說:「現有證據顯示亞硫酸鹽的急性毒性低。然而,在實驗動物中長期過量攝入亞硫酸鹽可引致胃部受刺激和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對亞硫酸鹽有過敏反應的人士,攝入後可能會引起支氣管收縮或其他不良反應。」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訂定的健康參考值,亞硫酸鹽的每日可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0至0.7毫克。
這次研究合共檢測了185種食物的亞硫酸鹽含量,其中只有17種(約百分之九)檢出亞硫酸鹽。乾果的亞硫酸鹽平均濃度最高(每公斤240毫克),其次是蘑菇、紅及白酒和醃製蔬菜,平均濃度為每公斤20至30毫克。至於其餘檢出亞硫酸鹽的食物,平均濃度為每公斤10毫克或以下。
根據研究結果,攝入量一般的成年人,每日從膳食攝入亞硫酸鹽的份量為每公斤體重0.010至0.037毫克,攝入量高的成年人則為每公斤體重0.021至0.055毫克,分別佔亞硫酸鹽每日可攝入量的百分之一點五至五點三和百分之三至七點九。在六至17歲人士方面,攝入量一般的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012至0.051毫克,攝入量高的則為每公斤體重0.028至0.078毫克,分別佔每日可攝入量的百分之一點八至七點三和百分之三點九至11。
發言人提醒市民應保持均衡飲食,避免因偏食某幾類食物而攝入過量亞硫酸鹽。市民在購買預先包裝食品時,可從食物標籤知悉食品是否含有亞硫酸鹽。對亞硫酸鹽有過敏反應的人士,更應詳細參閱食物標籤,以避免進食相關食物。
整項香港第二次總膳食研究於去年二月開始進行,預計於二○二六年年底前完成,有關其他化學物質組別的研究報告會分期公布及上載中心網頁www.cfs.gov.hk。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