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適應期過後兩個月情況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六個月適應期於今年十月二十一日結束後,至今已經兩個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會繼續向各界宣傳「走塑、走即棄」,亦會跟進違規個案,與社會各界聯手推動香港的綠色低碳生活文化。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表示,新法例實施至今,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在過去兩個月,環保署繼續致力進行宣傳教育,並跟進投訴和處理少數仍然未合規的個案。
至今,環保署共接獲62宗有關投訴和舉報,並已就所有投訴和舉報個案作出調查。當中有33宗個案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且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環保署已跟進15宗發出書面警告超過10個工作天的個案,其中兩間食肆由於違規情況仍然持續,環保署人員已向負責人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環保署會再適時跟進其他個案。
發言人重申:「檢視適應期過後兩個月的數據,大部分違規情況在短時間內已作出更正,目前只有兩宗屢勸不改的個案需要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環保署再次提醒業界,適應期已完結兩個月,環保署一方面會繼續致力進行宣傳教育,另一方面亦會認真跟進違規個案,期望與業界和市民攜手進一步推動社會的『走塑、走即棄』文化。」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