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員會發出: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駱敏賢資深大律師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

駱敏賢為資深大律師,在商業法、公司法及清盤法範疇具有廣泛經驗,她將接替已在法改會完成兩屆三年任期的譚允芝資深大律師。法改會相信,駱敏賢在法律界豐富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將有助法改會推動法律改革。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感謝譚允芝多年來對法改會工作的寶貴貢獻及意見。

在上述最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主席)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林文瀚法官
陳淑薇
鄔楓教授
熊運信
蔡關穎琴
陳澤銘
梁高美懿
陸飛鴻教授
莊邁豪教授
駱敏賢資深大律師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