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在各漁港展開狂犬病防疫注射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一月二日)公布將在本地漁港為漁民的狗隻注射狂犬病疫苗、植入晶片及續領牌照。
漁護署流動注射隊將於下列指定日期上午十時至下午三時在下列漁港提供服務:
香港仔 | 一月九日 |
西貢 | 一月十五日 |
筲箕灣 | 一月十六日 |
三門仔 | 一月二十日 |
沙頭角 | 一月二十二日 |
長洲 | 一月二十三日 |
青山灣 | 一月二十四日 |
該項服務自一九八○年開始,每半年進行一次,目的是為長期出海作業的漁船上飼養的狗隻,提供續領牌照及狂犬病注射疫苗服務。每隻狗的服務費為八十元。漁護署至今已為漁船上的狗隻注射超過七千四百劑疫苗。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這是政府積極預防狂犬病而採取的多項措施之一。俗稱「瘋狗症」的狂犬病是可由動物傳染給人類的致命疾病。漁船上的狗隻由於有可能在外地與其他動物接觸,故較容易染上狂犬病。
發言人說:「雖然香港自一九八七年起未有動物狂犬病個案,但我們仍須保持警覺,防止狂犬病再次出現。」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接種狂犬病疫苗、領有牌照和植入晶片,狗隻亦須其後每隔不超過三年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