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三名懷疑使用延繩釣捕魚的內地人士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一月三日)起訴三名涉嫌在分流西灣對開水域以延繩釣方式捕魚的內地男子。

漁護署人員昨日(一月二日)於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以延繩釣方式非法捕魚,遂於同日下午約四時三十分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經調查後,該三名男子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已被落案檢控,案件明日(一月四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涉事內地船隻。
涉事內地船隻。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