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合辦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合辦的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今日(一月六日)正式展開。為期兩周的研修班是培訓學院二○二四年十一月啓動後首個舉辦的課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於研修班開班儀式致辭,並主講首場講座。他表示非常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對培訓學院的支持和信任。他指,香港是「一國兩制」下全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擁有健全的雙語普通法制度,期望課程可促進香港普通法制度與內地法律制度的交流,並加深參加者對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了解,以在未來實踐所學。
研修班主要以英語授課,透過講座、座談及參觀等形式,向參加課程的內地法官全面介紹香港普通法制度的運作與實踐。講者包括本港的法官和司法人員、資深法律界人士和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專家委員會成員。
首期研修班的25位法官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法院。研修活動有助推動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之間的合作,以及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培訓學院將繼續發揮「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的獨特優勢,為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貢獻力量,致力於鞏固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並將香港打造為國際高端法律人才集聚高地,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中更好發揮作用。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