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港員登船區範圍及額外領港費修訂周五刊憲

政府將於星期五(一月十日)刊憲 《2025年領港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及《2025年領港(費用)(修訂)令》。相關修訂旨在擴展位於龍鼓水道爛角咀對開的領港員登船區的範圍,以及調低在大鵬灣提供領港服務而收取的額外領港費。

為利便及規管領港服務,《領港條例》(第84章)訂明各領港員登船區的位置和其相應範圍,以確保領港員登上或離開船舶時遵從法定要求。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我們建議將龍鼓水道爛角咀對開領港員登船區範圍的半徑由0.5海里擴展至1海里,以配合領港員的操作需要,從而提升船舶的航行安全和領港員的操作安全。」

領港費是持牌領港員就提供領港服務向領港服務使用者徵收的費用,並於《領港(費用)令》(第84D章)中訂明。領港服務提供者及使用者代表會定期檢討領港費。

發言人續說:「由於大鵬灣領港服務的運作模式有所改變,雙方同意將平洲島對開範圍的額外領港費由10,350元調低至4,230元,而吉澳島對開範圍及石牛洲對開範圍的額外領港費則由12,150元調低至7,400元。」

政府已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領港事務諮詢委員會,建議獲委員支持。

修訂建議將於一月十五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