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非註冊牙醫涉嫌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而被捕個案
衞生署今日(一月十四日)表示,《牙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56章)更新「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後,首次有人涉嫌並非註冊牙醫而替人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被拘捕。
衞生署發言人說:「衞生署早前接獲市民投訴,荔枝角一座工業大廈內,懷疑有非註冊牙醫替人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衞生署人員和警方昨日(一月十三日)下午採取聯合行動,行動中,一名29歲女子涉嫌並非註冊牙醫而從事牙科執業被捕,警方在場亦檢獲用作美白牙齒的工具及藥物。」
今年一月一日起,《條例》更新「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清楚訂明需由註冊牙醫提供的服務,以更好保障市民健康。其中,《條例》附表2清楚訂明只有註冊牙醫方可為另一人提供以下服務:
(一)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
(二)處方隱形矯齒牙套;以及
(三)進行牙齒貼片療程。
發言人說:「任何並非註冊牙醫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圖提供上述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六級罰款及監禁三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衞生署呼籲市民為保障個人健康,切勿光顧無牌牙醫接受漂牙或牙齒美白療程。在選用牙科服務前,市民可瀏覽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在網上公布的「註冊牙醫名單」,確認服務提供者的資格。市民如有懷疑,應避免接受該等服務,以策安全。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