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毒害動物事件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月出現多宗涉嫌在路邊放置毒餌以毒害動物的事件,並有多隻動物慘遭毒害,而涉案人士可能干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的有關罪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警方分別接獲多少宗求助,指在路邊發現懷疑用於毒害動物的毒餌,以及有動物懷疑因進食置於路邊含毒餌的食物而死亡;涉及該等個案的檢控數字分別為何;及
 
(二)第(一)項所述個案涉及的毒藥種類,以及當中有否屬受《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規管的毒藥;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順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早年共同推出「動物守護計劃」,透過多機構合作的模式積極防止及偵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警務處和漁護署亦分別透過「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以及「做個盡責任的寵物主人」專題網站和巡迴展覽等途徑,在社區層面和網上平台宣傳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信息,鼓勵公眾適時舉報和提供有助調查的資料,以及提高市民對動物福利的認識。
 
在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警務處接獲的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宗數和被捕人數,以及相關檢控數字表列如下: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個案宗數 54 74 71
被捕人數 32 60 59
檢控宗數(註) 21 25 22

註:檢控數字截至二○二四年第三季,當中包括漁護署檢控的個案。

政府並無備存毒害動物個案和涉案毒藥的分項資料。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