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文藝創意產業的發展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的書面答覆︰
 
根據去年十一月發表的《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政府在最近十年(即由二○一五/二○一六年度至二○二四/二○二五年度)投放在文化藝術發展的資源大幅增加,包括軟件及硬件的政府開支由每年41.5億元增加至73.1億元。此外,政府也向多項文化藝術基金持續注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政府投放在文化藝術發展的資源中,涉及基本工程開支及恆常開支的項目和金額,以及不屬上述開支項目的文化藝術相關基金的注資額或承擔額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二)過去五年,政府對不同文化藝術團體及藝術家的資助金額及所資助的項目分別為何;
 
(三)過去五年,香港藝術發展局、粵劇發展基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電影發展基金及創意香港的資助項目及回報分別為何;
 
(四)去年落成的東九文化中心投入服務至今的運營情況為何;及
 
(五)未來五年,政府有否計劃增加新的文化藝術硬件;如有,有關項目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讓香港充分運用「一國兩制」下聯通國際的優勢及對外交流的經驗,加強中華文化的傳播力和影響力,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政府銳意發展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投入大量資源,透過不同計劃及模式為文化藝術團體及藝術家提供支援。另外,政府亦投放資源興建和優化文化設施。我們期望業界把握政府致力推動文藝創意產業發展和不同基建帶來的機遇。就馬逢國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在二○二○至二一年度至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投放在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的資源表列如下:

  2020-21
(實際)
(百萬元)
2021-22
(實際)
(百萬元)
2022-23
(實際)
(百萬元)
2023-24
(修訂預算)
(百萬元)
2024-25
(預算)
(百萬元)
(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在文化藝術方面的開支(包括向香港演藝學院、香港藝術發展局及主要演藝團體提供的資助金)
文體旅局文化相關開支(包括文化交流撥款、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計劃) 341.1 339.4 498.9
 
389.5
 
458.4
資助金 – 主要演藝團體 403.3 403.3 399.6 399.6 395.7
資助金 – 香港演藝學院 422.0 411.3 417.0 430.6 434.4
資助金 – 香港藝術發展局 179.5 181.6 185.7 203.4 211.7
創意產業(包括電影發展基金、創意智優計劃) 388.3 511.7 528.7 611.2 1,064.6
康文署文化相關開支(包括表演藝術、公共圖書館、文物及博物館) 3,750.7 4,016.4 4,125.9 4,326.2 4,742.7
總計 5,484.9 5,863.7 6,155.8 6,360.5 7,307.5
(二)與文化藝術相關基金撥款
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包括文化藝術盛事基金) 49.3 52.6 51.0 214.5 238.5
粵劇發展基金 11.6 17.3 18.5 20.4 13.5
總計 60.9 69.9 69.5 234.9 252.0
(三)與文化藝術設施相關的基本工程開支
康文署文化設施# 435.5 800.6 680.7 686.1 881.0
西九文化區* 1,243.3 1,325.0 1,449.4 1,227.8 619.9
總計 1,678.8 2,125.6 2,130.1 1,913.9 1,500.9

#新圖書館的興建屬基本工務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因而未能單獨提供其工程開支/基建投資。
 
*數字為支援西九文化區的工務計劃項目每年的實際支出/預算。區內的文化及藝術設施由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自行興建,故有關支出不包括在列表中。
 
政府一直積極提升硬件配套和質素、增加投放在文化設施上的資源、擴建文化藝術設施,以推動文化藝術發展,讓更多不同類型的本地及國際文化藝術活動可以舉行。
 
其中,東九文化中心已開放戶外空間,並於二○二四年八月起陸續在部分室內設施舉辦試場及觀眾拓展活動,讓公眾與我們一起試用場地及參與暖場活動。康文署亦同時進行內部設施的裝置及優化工程,循序漸進優化場地設施和整體運作,以期在二○二五年內全面啟用。此外,康文署正在興建的文物修復資源中心及新界東文化中心,預計工程分別於二○二七年及二○二八年竣工。
 
現正興建的西九文化區西九演藝中心則預計在二○二六年落成,將設有可容納1 450個座位的大劇院、600個座位的中劇場和270多個座位的小劇場。
 
隨着康文署的文化設施、啟德體育園及西九文化區等新建場地的逐步落成及啟用,我們正重新檢視康文署以至香港其他不同場館的定位,務求為各類型文化藝術活動提供更切合時宜的使用空間。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