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副局長就「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總結發言
以下是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欣宇議員動議的「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首先,我感謝張欣宇議員提出這次動議辯論,以及七位議員提出修正案和多位議員這兩日的發言,提出提升工務工程工地安全的寶貴意見。
工地安全是施工過程中重中之重。政府作為工務工程項目的主要推動者和工地安全政策的倡議者,一直都與不同持份者緊密合作,使工地安全做得更好。各位議員所表達的意見,我們會仔細考慮,令這方面的工作更完善,但在這兩日的討論中有幾個範疇,我想藉此機會作扼要回應和分享一些資訊。
清晰權責
有很多議員提出我們需要清晰不同持份者的權責,事實上,政府認同工地持份者的分工和責任必須要分清楚,職安健法例已規定不同持份者,例如承建商、分判商、合資格的人和工人,各自的法律責任。
另一點值得提的是我們現時檢討《建築物條例》,亦正進行諮詢工作,其中一個方向是加強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以外而涉及建築工程主要人員的監管制度,我們建議就這些主要人員,包括適任技術人員、獲授權簽署人和技術董事的權責作出清晰界定,並在相關技術備忘錄進一步釐清詳情,以確立他們在建築工程所須負擔的法律責任。
科技應用
有很多議員亦提出更多利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正如邵家輝議員提出,政府已要求3,000萬元金額以上的工務工程全面使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4S)。
在私人工地地盤方面,我們亦有做工夫。例如我們為推動私人項目應用4S系統,屋宇署由去年七月一日起推出強制措施,在首次批准私人發展項目上蓋結構圖則或這些圖則經重大修訂時,如果其預算建築成本超過3,000萬元並涉及使用流動機械及塔式起重機的工程,我們會根據《建築物條例》施加條件,要求承建商必須為該等器械採用相關4S系統。
另外,我們除了這些強制方式以外,亦以不同方式鼓勵業界使用4S,例如發展局聯同建造業議會推出「安全智慧工地」系統(4S)標籤計劃,鼓勵業界應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統(4S),及便利執管部門多加留意及監察未有獲發標籤的工地。現時有約500個公私營工地已獲發標籤。
有意見指會否將4S系統強制應用於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我們衡量過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比較簡單,例如一些維修工程,其實工序未必很複雜,風險亦沒有那麼高。所以我們用鼓勵方式推廣4S的運用,例如我稍後會提到的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
有很多議員提出,我們應該應用其他科技如建築信息模擬技術(BIM)、數碼分身或一些自動化方式如機械人來提升工地安全。就着BIM,政府已要求超過3,000萬元的工務工程全面使用BIM,亦在工程中積極應用創新科技,例如剛才提及的數碼分身、數碼地盤管理,我們亦會積極推動機械人在工務工程中的廣泛應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地安全,例如無人機、機械狗或外牆攀爬機械人等。
政府亦會利用財政支援鼓勵私營機構應用更多科技,包括4S。剛才提到建造業創新及科技基金(CITF)資助私人發展項目,近年已經將原本每間公司600萬元上限增加至750萬元上限,當中最少150萬元須用於4S系統,當然,如果用多一些也可以。所以,我們是利用財政鼓勵,希望私營機構更多使用科技改善地盤安全。
工程設計
很多議員提出建築設計也需要考慮安全問題。其實自二○○六年,發展局已有系統地推廣「建築安全設計」,當時發出一份「建築安全設計」指南和實例,並於二○一六年更新。現時超過五億元的工務工程都需要實踐「建築安全設計」。建造業議會亦配合於二○二二年十一月發出一份適合公私營工程廣泛應用的「建築安全設計」參考資料,並推出訓練課程及於去年推出「建築安全設計先導計劃」,為有意實施建築安全設計的發展商提供建議和協助。發展局會總結工務工程的經驗,聯同建造業議會在業界更多推廣「建築安全設計」。
安全設施成本
另外,有議員提出會否為一些安全方面做得好的工程項目提供獎勵。我想在此提供一些資料,自一九九六年,工務工程已有安全支付計劃,當中一部分為「與安全表現掛鈎」的安排,承建商因應在各安全項目中有良好表現,即可獲取付款,例如每月沒有意外事故發生、在一年內無致命事故等。「與安全表現掛鈎」的款額最高為合約費用的百分之一點七。
竹棚
另外,在這兩日的討論中亦討論到竹棚,帶出一個問題,工務工程是否已經完全剔除竹棚。其實,近年工務工程都有使用竹棚架和金屬棚架。根據不同地盤及施工安排,它們都有其可取之處。不過因應近期發生的一些事故,現時發展局正檢視可否在合適的新建樓宇工務工程中增加使用金屬棚架。我們會繼續就這方面與業界持份者緊密溝通。
外勞安全
有議員提出外勞的安全問題。不論是外勞還是本地勞工,我們都着重他們在工地的安全。就外勞而言,我可以分享資料,在他們來港後都要上訓練課程,拿到「平安卡」,才可開始工作。
標書評審
有議員提出工地安全和我們的招標系統是否有關。我希望在此指出,一直以來工務工程都不是以「價低者得」為準則,我們在評標時有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評分是關於投標者的技術能力及過往表現,在這部分有百分之三十和安全有關,所以在整個評標過程,工地安全是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總結
主席,透過政府和不同持份者多年來的共同努力,工地安全水平整體有提升,但我們明白這項工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我們會繼續與勞工及福利局和不同持份者緊密合作,做好工地安全的工作,令建造業可以持續發展。
主席,我謹此陳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