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總結發言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再次感謝張欣宇議員提出今次的議案,以及提出修正議案的七位議員──龍漢標議員、謝偉銓議員、田北辰議員、盧偉國議員、陳紹雄議員、劉國勳議員和梁子穎議員。今日總共有27位議員就議題提出他們寶貴的意見。我在此感謝大家提供很多真知灼見,從不同角度提出如何進一步提升職安健水平。
聽了昨日下午和今早議員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可歸類為以下幾點:第一是提高建造業的職安健水平;第二個課題很多議員提到是關於持份者權責;另外大家都有提到如何加強職安健意識,或者歸納為如何建立一個更穩固和深厚的安全文化;最後不少議員也有提到如何用利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容許我在以下時間作出一個簡單回應。
第一點關於提高建造業的職安健水平,這方面大家的提述和政府的立場是一致的,事實上提升職業安全,特別是我們最關心的建造業安全,是勞工處重中之重的工作。就這方面多年來勞工處已制定多方位應對措施,目的都是希望提升工地安全。
一直以來,勞工處透過突擊巡查及其他多樣性的執法行動,尤其是針對高危作業的特別執法行動、對小型裝修維修工程進行地區性巡邏、及對大型新工程的安全系統進行深入巡查及審核等,藉以加大對新工程或高危工序地盤的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工地內的違規作業。如情況需要,過去一段時間大家也留意到,勞工處已成立「特遣小組」,進行短期和具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勞工處亦積極參與大型新工程的工地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會議,這是預防式的工作,讓我們可以盡早掌握工地內的潛在風險,並向地盤管理層提供職安健的建議。勞工處亦會向與會者提供最新發放的安全提示及職安健重要信息,藉此提升工地安全意識,避免意外發生。
因應社會意見,立法會於二○二三年初通過《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大大提升了違反職安健罪行的罰則,尤其針對特別嚴重的工作意外,可循「可公訴罪行」提出檢控,其最高罰款額及最高監禁年期分別訂為1,000萬元及兩年,目的希望提升阻嚇力,促使有關持責者更重視預防工作,保障僱員的職安健。
我留意大家都有提到,好像法例通過後,罰則有大大的提升,但好像在整體尤其是建造業,因工業意外而導致死亡個案,看不到明顯的轉變。這方面大家要一起努力,看過法例都清楚明白,只靠提高罰則,不可能是獨步單方。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要處理好職安建的工作要多管齊下,而且可能要久久為功。所以今天的議員議案提供了一個好平台,讓社會再一次醒覺,大家一起想辦法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但無可否認的是,提高罰則有其必要性,不可說因提高罰則看不到明顯改善,因而否定它。我認為不應該這樣想,提高罰則是向社會發出清晰的信息,讓違反安全作業的人士知道他會面對嚴厲的懲罰。但我們明白只靠「罰」並不足夠,要多管齊下,希望這方面我們一起做工夫。
除主體法例外,勞工處亦不斷更新各附例、守則及指引等。這包括在二○二四年,勞工處於憲報公告《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中的最後四項元素──即「工作的危險分析」、「安全和健康的意識」、「控制意外及消除危害」及「職業健康的危害的保障計劃」──在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生效,並於同日發出修訂後的《安全管理工作守則》,為建造業界遵從相關規定提供實務指引,進一步加強管理工地安全的要求。
此外,勞工處去年亦更新了兩項工作守則,包括《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及《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以增強對工人的保護。勞工處會不時檢視現行的職安健法例,以進一步保障工人的職安健。
第二點是關於持份者權責。正如剛才發展局副局長所說,現行的職安建法例已涵蓋不同的持責者,如工地的佔用人、總承建商、次承建商、僱主、僱員及安全從業員等,清楚述明各持責者的法律責任。
當然我明白在法律下有些可以列得很明確,例如要配戴安全帽是很明確的責任,但有一條最重要的,是一般的責任──要提供一個合理的安全工作環境予工人,這是一般的責任,但這是非常重要的,涵蓋了不同需要負責的人士在內,所以當大家去討論,尤其是業界提出是否要釐清責任時,我有一個看法,就是當然如有地方可以更具體地列明白,我們會想辦法做,但在釐清責任之餘,不要把它變成免責,一定要說清楚這點。
因為在整個工地運作中,有很多種類繁多的工序,每個工地的情況都不同,一定有些一般性的要求,因應工地的變化,大家要負起責任。但當提出是否應該釐清各自責任的時候,背後的意思是否沒有列明就代表免責呢?我認為不可以這樣說。現時法例有很清楚要求,我明白有在運作當中的持份者認為,不如說得明白一點這個工作誰要負起,但工地這麼複雜,很難每事都列得清楚,但一般的責任大家都清晰,就是你有責任要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去運作,在這方面我希望把政府立場說得清晰一點。我們的看法是,現有法例的要求是清楚的。但在具體事項方面,我們希望通過不同的安全守則、不同的作業要求,盡量和業界合作,說得更易明白。而且隨着科技應用的改變,這些守則也會變的,大家有一些新的看法,我們便去修訂守則。我們願意繼續和業界坦誠交流,希望找到更好的方法提升職安健。
另外,我也留意到大家很關心地盤經理、工程師、總管、管工是否不需負責,其實並不是的。現時法例很清晰,如有違規的情況,我們會針對這些個別人士作出檢控,這是很清楚的。事實上大家留意一下在檢控的數字中,其實工人佔的比例比以往高了。大家不要以為我們只是罰僱主、罰承建商,其實不是的。如果意外造成的原因是工人有責的話,我們一樣會按法例追究工人的責任,所以大家都要切切實實做好法律的要求。
另外一點我非常同意大家所說的,就是要加強職安建的意識,要一起努力打造一個安全的文化。事實上安全最終也是一個文化,或者說到文化可能比較大,其實是一個習慣。這次辯論也有提及,意外是不是由於趕工或貪方便所造成?其實說到最後,就是哪樣比較重要。毫無疑問,生命是最重要的——安全就是生命,有安全才有生命,有甚麼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呢?有時候大家覺得工人趕工、貪方便,或者是沒意識這個行為可能令自己失去性命,令家庭破碎。這個很重要,所以我們一定要一起努力,如果說得比較宏大一點,就是希望打造一個安全的文化;如果說得簡單一點,就是希望形成一些好的習慣——有時候看到不妥當的地方,就說「老闆我不做了,付錢我都不做了」。如果大家有這個習慣的話、不介意多說一句的話,希望可以多救幾條性命。我們也明白,意外有時候難以防止。「意外意外,意料之外」,但結果可以不同。如果做了安全措施,假如真的掉下來時,你已戴上安全帶,雖有意外,但你的性命保住了。但如果你不做安全措施,在發生意外時,結果就是你失去性命。所以我們覺得,意外是一個概念,永遠都沒辦法完全避免的,但是發生意外後,結果可以不同。這個我們一定要想辦法,多些向社會解說。
在這方面,勞工處和職業安全健康局做了大量工作。我們與建造業議會、媒體合作,製作不同類型的宣傳短片,並藉報章、交通工具、電台、商場等多種渠道傳遞職安健信息,又在勞工處網頁、應用程式發放資訊,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將安全意識不只推給公眾,更是推給我們的用家。我們想了這麼多方法,其實是想把安全意識傳送給工友。我們經常想辦法,例如想想做地盤的工友由甚麼地方接觸資訊,就盡量從該途徑將資訊推給他,希望他知道。如果他有家庭、有子女,我們便通過其子女來教育他。因為有時候,你說給他聽,他不會聽;但由子女去說,他們可能會聽,所以我們會想盡不同方法去做這個工作。如果大家有更好的辦法,我們一定願意虛心聆聽,盡量將安全意識推給我們的工友。
在教育培訓方面,勞工處持續優化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包括因應去年《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的新增內容,「平安卡」的課程內容亦作出相應的更新,又於去年十一月底完成改革密閉空間工作訓練課程,以確保課程更貼近學員的實際需要,增強工人對工作風險的認識。
在安全主任的培訓方面,勞工處會仔細審批所有申請註冊成為安全主任的人,確保他們必須具備足夠的資格、不少於一年的實際參與職安健的工作經驗及有足夠能力執行其職務,方可註冊成為安全主任。已註冊成為安全主任的人,亦必須每四年內完成不少於100小時的持續進修,方可保持其註冊有效。
在利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方面,隨着科技發展一日千里,透過應用科技,的確可幫助建造業界提升工程質量、施工效率,以至改善工地安全。勞工處與發展局會繼續保持緊密的聯繫,推動業界善用創新科技。剛剛發展局副局長已提及安全智慧工地,這裏我不再重複。
另外,勞工處和職業安全健康局在去年三月合辦第一屆「職安健創科博覽」,介紹和展示職安健的創新方案、產品和技術,當中很多是我們本地研創的,這也很值得我們驕傲。與此同時,勞工處為業界所研發的科技產品提供職安健法例的意見,方便他們引入及使用更多有關產品。
此外,勞工處預計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利用無人機進行巡查,主要是空中拍攝,把拍攝所得的影像製作成三維實景模型,從而協助職安健巡查、蒐證及執法等工作。
不過,現時科技主要應用於協助監察工地的施工進度及安全情況,要減低工地的安全風險,我留意到很多議員也指,不能完全依靠科技應用。如果完全依靠科技,不處理人的習慣和文化,我們也擔心會否過於相信科技。科技只是輔助,如果大家覺得有科技便會很安全,不需理會的話,我們擔心會否製造一些另類的風險。其實科技不是萬試萬靈的,科技是令人更聰明。所以我們希望運用科技之餘,一定要強調人的意識是首要的。有了意識、有了人,再加上科技,便可以做得更好,這是我在推動利用科技時採取的原則。
主席,政府會繼續努力,不論在巡查執法、宣傳推廣、教育培訓以及科技應用方面,均會持續加強有關工作外,推動職安健文化,減少意外發生。
最後,我想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改善建造業的職安健水平,但是單靠政府的努力並不足夠──解決建造業安全問題,需要所有持份者一起努力,是大家的共同責任。我在此呼籲各界人士與政府一起努力和作出承擔,共同朝着改變職安健文化的目標進發,祈求能夠為工人創造一個更安全、更可靠、更平安的工作環境。
主席,我謹此陳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