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提問和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該辦公室)在租約期滿後將遷往位於灣仔的入境事務大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於金鐘太古廣場開設該辦公室涉及的裝修費用為何;該辦公室遷離現址會否涉及還原費用;如會,預計相關開支為何;
 
(二)搬遷該辦公室的相關費用和新辦公室的裝修費用預計分別為何;
 
(三)鑑於政府曾於二○一七年《施政報告》宣布,計劃重置包括入境事務大樓在內的灣仔海旁三座政府大樓,以騰出灣仔區的珍貴土地作會議、展覽和商業用途,而行政長官於上月表示,重置計劃將如期進行,政府會否因應現時經濟環境把相關用地用於推動經濟復蘇這個更為重要的用途;如會,相關計劃的進展和時間表為何;及
 
(四)有否評估,該辦公室遷往位於灣仔的入境事務大樓後,會否因應第(三)項所述的重置計劃開展再次需要搬遷;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會,政府會否考慮一個更長遠的方案,以避免浪費公帑?
 
答覆:
 
主席:
 
就田北辰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二)及(四)由於在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而當時亦沒有其他合適及可用的政府處所,政府在二○二二年五月起租用了金鐘太古廣場一個辦公室單位為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租約為期三年。有關裝修工程由建築署負責,工程費用為655萬元,由總目703-建築物分目3101GX中撥付。
 
該辦公室單位的租約將於今年五月屆滿。政府經與業主協商後,業主已同意政府可以按目前情況交還有關單位,而無須進行還原工程。政府計劃將該辦公室遷往灣仔入境事務大樓23樓繼續運作,有關裝修工程現正進行中,預算費用約280萬元。
 
政府會繼續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三)會議及展覽(會展)業為香港經濟帶來重大貢獻,一方面吸引高消費的過夜商務旅客訪港,帶動旅遊、零售、餐飲、娛樂等經濟活動,為相關行業創造就業機會,同時讓本地中小企業聯繫國際買家和供應商,開拓市場和發掘商機。為提供更多會展設施以進一步促進香港會展業的長遠發展,政府正繼續按計劃推展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附近的灣仔北重建項目。這個項目涉及將灣仔北三座政府大樓、告示打道花園及港灣消防局用地重建為會展設施、酒店和甲級寫字樓。其中,在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撥款批准後,政府已展開重置港灣消防局項目,將港灣消防局重置於分域碼頭街及龍合街交界的用地。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