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大嶼山長沙海沙徑道路改善工程
地政總署今日(二月十三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大嶼山長沙海沙徑道路改善工程。
政府將收回兩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20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五年五月十四日)復歸政府。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上述工程旨在配合該處一個擬議的住宅發展項目預期帶來的交通和行人流量增長。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