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修訂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二月十四日)宣布修訂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修訂項目主要落實將軍澳第137區及第132區的發展建議,分別發展為一個以住宅用途為主的新社區,以及用作興建一些服務該區域,並在運作上需設置於臨海位置的公共設施;以及反映擬議的填海界線和現有的清水灣郊野公園界線。修訂項目主要涉及(i)將位於佛堂澳對出的兩個海域納入規劃區、將海域劃為及/或將毗鄰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深水海旁工業」地帶及/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海水化淡廠」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9」、「住宅(甲類)10」、「住宅(甲類)11」、「住宅(甲類)12」、「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業/住宅發展暨公共交通交匯處(1)」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10)」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淨水設施」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潔淨能源站」地帶、「綠化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ii)將一幅位於佛堂洲的用地由「綠化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深水海旁工業」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0)」地帶;(iii)將一幅位於鐵篸洲附近作碼頭用途的用地納入規劃區、將該用地劃為及將毗鄰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深水海旁工業」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碼頭」地帶;(iv)將位於照鏡環的海域納入規劃區、將海域劃為及/或把毗鄰用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電力設施」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建築廢料處理設施及公眾填料轉運設施」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廢物轉運站」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凝土配料廠」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10)」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v)將照鏡環附近的四幅土地納入規劃區並劃為「綠化地帶」;及(vi)從規劃區剔除位於「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深水海旁工業」地帶內的五幅土地。
城規會亦同時修訂圖則的《註釋》及《說明書》以反映上述修訂,並適當地更新各用途地帶及規劃區的一般性資料。
載有修訂項目的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KO/31,現置於(i)城規會秘書處;(ii)規劃資料查詢處;(iii)西貢及離島規劃處;(iv)西貢民政事務處;及(v)坑口鄉事委員會,讓公眾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四月十四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作出書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參閱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提交及處理申述及進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應符合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所列明的規定。申述人應特別留意以下事項:
*申述人如沒有根據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數字字符,則有關申述會視為不曾作出;及
*城規會秘書處保留權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證明以作核實。
該指引及有關表格可於上述地點(i)及(ii)索取,亦可從城規會的網頁(www.tpb.gov.hk)下載。
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複本現於北角的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tpb.gov.hk)瀏覽該圖的電子版本。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