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公營房屋項目總承建商拖欠工程費用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子穎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答覆:
 
問題:
 
據報,去年多個香港房屋協會(下稱「房協」)及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的公營房屋項目因總承建商拖欠分判商工程費用導致相關工程延期甚至停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報,去年房協因上述情況撤換相關項目的總承建商,有否評估有關項目,以及屬房委會並曾經出現延期或停工的項目,能否如期完成;如能,入伙日期分別為何;如否,入伙時間將分別延遲多少個月;
 
(二)政府會否了解及調查,現時房協及房委會正進行的工程項目,有否分判商被拖欠工程費用及工友被拖欠薪金,以及有否措施避免出現相關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房協及房委會在未來如何加強監管工作,確保工程能順利如期進行並避免出現延誤和停工情況,以及會否訂立有效機制,以撤換持續拖欠分判商工程費用導致停工的總承建商;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感謝梁議員關注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工程能否健康穩健推進,就梁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後,本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房協不遺餘力配合政府的施政方針,正全力興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和資助出售單位,增加公營房屋發展項目數量和規模,並加快公營房屋單位的供應。
 
房委會和房協作為建造業重要持份者,一直以專業的態度管理工程,並按行之有效的制度監察承建商的表現。工程的每個階段均由專業人員監管,亦有派駐富經驗的工程人員於地盤監督日常工程運作及施工進度。我們亦一向十分關注承建商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流以順利推展工程,現時亦會透過合適的付款安排,例如在合約開始時向承建商提供預先支付金、縮短批核每期工程費用的時間等,務求承建商的資金流保持穩健,令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在保障工人工資發放方面,房委會在二○○六年率先在其建築工程合約實行「工資發放監察系統」,駐地盤勞資關係主任會核實承建商提交的工人記錄、處理工人投訴和查詢,從而監察整體支薪情況。如懷疑有工人被欠薪,勞資關係主任會迅速聯絡當事人,並盡快向工程項目團隊報告,如有需要會將個案轉介勞工處跟進。
 
除此以外,我們在工程合約中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限制工程最多只可作兩層分判、要求總承建商提交並切實執行分包商管理計劃等,以加強監督和管理工程的分判情況。
 
就近月個別房委會及房協項目曾出現工人被拖欠薪金的事件,房委會及房協已立即採取行動,督促總承建商須積極解決欠薪問題,更充分利用「工資發放監察系統」的資料與承建商,加上勞工處去了解工人欠薪狀況,從而作出協調,並在發放工程費用予總承建商時採取特別安排,讓總承建商於收到由房委會及房協發放的工程費用時,需要同步發放支票給工人以作支付欠薪。房委會及房協亦有派員在現場監察支票發放的情況,確保支票能夠交到工人手中。現時,絕大部分的工人欠薪問題都得到妥善解決。
 
房委會和房協同樣關注任何分包商報稱被總承建商拖欠工程費用的事件。儘管房委會或房協並非相關合約方,但仍積極協調承建商與其分包商盡早解決有關商業糾紛,並會嚴肅要求總承建商妥善管理其分包合約及以負責任的態度解決爭議,包括透過協商、調解、仲裁或民事訴訟等方法解決,而我們亦積極促進總承建商、分包商或工人之間的溝通。
 
房委會及房協均時刻緊密監察建屋進度。若有個別工程出現延誤,我們會即時採取跟進措施,包括督促承建商增加人手、加強巡視地盤作實地檢查、召開特別地盤會議檢討建造流程以追回落後、安排更高級別的工程人員會見承建商管理層要求改善狀況、並在可行情況下安排部分大樓分期入伙等,以各種切實有效的手段解決地盤施工上遇到的困難,及令工程延誤減至最低。過去房委會及房協均為了令工程得以順利推進而更換部分項目的總承建商,分別是房委會兩項位於東涌及粉嶺的工程,以及房協兩項位於粉嶺及觀塘的工程,而房協另一項位於洪水橋的工程,其更換總承建商的程序亦正在進行中。我們會繼續監察各承建商在房委會及房協地盤的工作表現,並透過表現評分機制將承建商的表現反映於承建商往後的投標評分中。雖然出現個別事件,但在房委會及房協團隊努力不懈之下,未來十年的整體公營房屋建屋目標仍然能夠維持不變。
 
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