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筲箕灣阿公岩村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地政總署今日(三月二十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筲箕灣阿公岩村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21幅私人土地及阿公岩地段第28號毗連的政府土地,總面積約1 47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六月二十一日),歸還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筲箕灣阿公岩村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可提供約1 500個住宅單位,預計在二○三二年至二○三五年期間分階段入伙。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