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第八屆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總決賽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第八屆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總決賽的致辭全文:
羅總監(國際扶輪3450地區總監羅承益)、彭醫生(國際扶輪3450地區前總監彭志宏)、各位評判、各位嘉賓、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多謝各位同學參加第八屆香港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總決賽。感謝教育局、國際扶輪3450地區、亞洲排解爭端學院攜手合辦今日的活動,亦非常感謝各位調解員、評審、支持機構及各位對今次比賽的貢獻和努力,令比賽得以圓滿舉行。
中學朋輩調解比賽由二○一七年開始舉辦,今年已經來到第八屆,看到參加的中學及同學人數越來越多,甚至由歷屆參與學生組織的中學朋輩調解比賽舊生會不斷壯大,實在令人鼓舞。這不僅顯示了大家對調解的濃厚興趣,也標誌着調解理念已在校園植根。
深化調解文化
很多同學對香港法律的第一印象是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唇槍舌劍,進行激烈辯論,從而分出勝負。透過法庭程序處理爭議或許能分輸贏,但是否一定能達到最好的結果?相信同學們參與這次比賽後都知道,其實不然。訴訟不僅耗費時間和資源,還可能令雙方承受緊張的心理壓力,令關係不能修復。我較早前聽過一名國際調解專家的分享,如果解決爭議是透過訴訟或仲裁,其實是look to the past,只回望過去誰對誰錯,但調解是look to the future,是在解決問題之餘,大家向前發展持續的關係。我認為這個說法很有意思,人不應該只回顧過去,應該向將來看,所以調解就是其中一個能令雙方達至雙贏局面並面向未來的方式。
為了深化調解文化,政府以身作則,在今年二月六日起,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正式生效。加入調解條款表示政府和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嘗試調解解決爭議。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鼓勵私營機構參考並在其合約中加入類近的調解條款,從而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的文化。
朋輩調解
除了以身作則外,我們認為要將調解文化感染整個社會,應該由校園着手,將這價值觀從小植根於下一代。近年,律政司通過舉辦、合辦或支持多項活動,積極向學生推廣「調解為先」文化,希望提升他們對調解的認識,而香港中學朋輩調解比賽就是其中一個主要的活動。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同學長時間相處,難免會有不同意見或發生磨擦,在爭議發生時當事人也會承受心理壓力甚或破壞了同學之間的關係。朋輩調解能為雙方提供一個公平表達意見的平台,促進溝通和理解。同時,中立的朋輩調解員能排解雙方情緒,努力斡旋,令雙方找到共通點,從而有建設性地解決糾紛。
朋輩調解員的技巧
要成功調解朋輩糾紛,朋輩調解員需要時刻保持中立,除了需要理解事情的經過、雙方的感受和期望,也需適當運用「換位思考」、積極聆聽等調解技巧協助雙方找到共通點,共同找出解決辦法。
我很高興見到得獎同學能在比賽中靈活運用各種調解技巧,協助爭議雙方找到雙贏的解決方案,體現「調解以理、修睦貴和」的精神。我希望參加比賽的同學,不但在比賽之中運用這些調解技巧,在日常生活中亦能向家人和朋友推廣調解的好處,解釋調解的理念,以正面及向前看的態度解決紛爭和化解衝突,從而建立良好人際關係。
二○二五年「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
律政司一直積極推廣「調解為先」的理念,早在二○○九年推出「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鼓勵公司、組織和個人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同意先考慮採用調解解決爭議,然後才採用其他爭議解決方法或進行訴訟。至今,已經有超過930間公司、組織、聯會及個人簽署承諾書,實在令人鼓舞。
律政司每兩年一度舉辦旗艦活動「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今年的活動將會在五月九日舉行,下午會有與各位同學息息相關的朋輩調解分享環節,希望大家踴躍參與。
最後,我在此鼓勵各位同學支持「調解為先」的理念,踏出第一步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共同構建一個友愛和包容的和諧社會。謝謝各位。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