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非法串流電視頻道及侵權動畫影片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二十五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以非法串流技術向公眾傳播電視頻道及侵權動畫影片的非法活動,並檢獲兩部收費電視頻道的電視解碼器、一套電視訊號接收設備、三部用作懷疑非法串流的電腦伺服器、一部用以遙距操作電腦伺服器的電腦、一部手提電話,以及一批電腦設備和影視器材,估計市值約四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版權擁有人舉報,指有網上用戶自設網頁,在未獲版權擁有人的授權下,透過網上串流技術傳播收費電視頻道。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有人註冊為本地收費電視頻道的付費用戶,並利用新型數碼技術規避版權擁有人所施加的數碼版權保護措施,向公眾傳播收費電視頻道。另一方面,該用戶更利用專用的電視訊號接收設備,透過電腦伺服器上的非法串流軟件,經網頁非法傳播本地免費電視頻道,並以「數碼電視轉播站」為賣點,吸引網民收看。調查亦發現該用戶同時另設網站,提供大量懷疑侵權動畫影片予網民串流點播。
經深入調查和在版權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昨日突擊搜查一個位於荃灣的住宅單位,於海外籃球賽事直播進行期間,利用電腦法證程式實時監控有關懷疑非法串流活動,並檢獲該批懷疑用作非法串流的電腦伺服器和電子設置。海關電腦法證所人員亦到場支援,透過現場電腦搜證,在其中一部電腦伺服器中搜獲超過50 000個數碼影片檔案,其中包含懷疑侵權動畫劇集、電影、綜藝節目等,懷疑用作非法傳播。
行動中,海關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營運有關的侵權網站。該名男子現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活動。市民亦應尊重知識產權,避免透過任何非法串流的形式收看侵權影視作品或收費電視頻道。涉及非法串流的網頁、應用程式或串流連結可能附有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為用家帶來潛在風險。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0,000元。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侵權活動。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