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調查網上非法出售含有受管制藥物成分的減肥產品

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正調查一宗網上非法出售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減肥藥個案,並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該產品(見圖)。

衞生署根據情報,早前在社交媒體平台購獲多種報稱從海外獲得的減肥產品。化驗結果顯示,部分產品的樣本含有「呋塞米」、「甲福明」和「甲狀腺素」。三者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有關產品的包裝有泰文、中文和英文字,懷疑是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會繼續跟進和調查事件。
 
「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甲福明」用以治療糖尿病,副作用包括噁心和腹瀉。「甲狀腺素」用作治療甲狀腺功能減退,副作用包括心律不整和高血壓。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在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參閱。

該產品。
該產品。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