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罪行新增流動列印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就《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條例》)新增定額罰款通知書格式刊憲,以引入流動列印通知書,應用科技提升執法效率及準確性。
 
現時,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前線執法人員需在紙本通知書上人手填寫違例資料,再由後勤人員核對並輸入至後端數據系統。
 
新推出的流動列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流動列印系統)讓執法人員可透過部門分發的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掃瞄違例者的香港身份證,即時匯入身分資料,並自動填寫日期、時間、地點和執法人員資料。執法人員將使用便攜式打印機即場列印通知書。相關資料會自動同步至後端系統,減少人手錯誤,並提升執法效率。手機應用程式只會掃瞄及匯入資料,不會儲存身份證圖像,部門為執法收集的資料維持不變。
 
為配合便攜式打印機的列印尺寸,通知書格式需要精簡。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根據《條例》第17A條的權力,訂定相關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格式。
 
食環署將於三月三十一日起在南區、黃大仙及葵青區試用流動列印系統。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