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今日(四月一日)公布,民政總署署長分別委任464人及476人(共940人)為新一屆「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委員,任期兩年,由二○二五年四月一日開始。
兩個委員會由地區人士及自薦青年組成,以提供平台讓委員就地區工程、青年發展和公民教育等議題發表意見,並參與地區活動。新一屆委員會各有20至30名委員,整體平均年齡為35歲以下,當中四成(共375人)為透過第八期青年委員自薦計劃獲甄選成為委員的16至35歲青年,較上屆約330個自薦席位增加逾一成。在獲甄選成為委員的自薦青年中,共有21人為18歲以下青年,較上屆17人增加逾兩成。
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青年參與倡議計劃」,以吸納更多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加強與政府互動互信。計劃下的其中一項措施是由民政總署選定兩個與地區事務相關的委員會,開放部分席位,讓青年人自薦為委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於同年年底公布《青年發展藍圖》,提出致力強化青年人的主人翁意識,並成立兩個委員會讓更多青年人參與社區建設和地區事務。就此,民政總署於二○二三年四月在全港十八區設立上述兩個委員會,並開放讓青年人透過自薦成為委員。
十八區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已上載至民政總署網站(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youth_participation_initiative/index.htm)。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