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202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會《202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首先十分感謝大家的支持參加出席今日我們就《2025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會議。正如我上星期動議二讀《條例草案》時提到,隨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結,行政長官已公布特區將於今年十二月七日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以選出第八屆立法會90名議員。而在立法會選舉之前,特區政府亦會按法例要求在九月七日舉行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補選,以填補選任委員的空缺,讓他們可以在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選舉委員會界別中進行提名和投票。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對部分選舉法例作出修訂,從而確保兩場選舉可以順利進行,同時亦體現特區政府在完善選舉制度後,希望不斷以穩中求進的態度,致力完善選舉的各相關安排,務求在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廉潔、誠實、安全有序和高效之餘,亦切合實際情況和需要,與時俱進。

《條例草案》主要涉及三方面的修訂,我以下作出具體介紹。

首先是涉及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劃界工作的法例修訂。按現行選舉法例,選管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須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闡述立法會地方選區分界及名稱的建議,而相關建議須符合的法定要求包括每個立法會地方選區必須由兩個或多於兩個相連及完整的區議會地方選區所組成。

自二○二一年特區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現時共設有10個地方選區,政府當時在選區劃界時主要考慮是以人口基數進行劃分,而各個地方選區則仍是由當時共452個的區議會地方選區分別組合而成。至二○二三年完善地區治理體系及重塑區議會後,452個區議會地方選區已合併為44個新選區,以更有效發揮區議會的諮詢功能及增強地區治理效能。在此情況下,立法會地方選區的劃界已不再與區議會地方選區直接掛鈎。因此,我們建議刪除立法會地方選區劃界與區議會地方選區在法律上的關連。

第二,是有關優化相關點票的流程安排。委員可參閱文件夾附有關點票程序的流程表,即表一及表二。首先,我們建議賦權選管會在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中可使用點票機進行點票。立法會換屆選舉分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選委會界別三種選舉,其中功能界別選舉的點票流程最為複雜。以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為例,投票結束後,全港600多個票站需為每個功能界別,最多共有28個,準備獨立的選票結算表,並將結算表連同密封的功能界別票箱運送至灣仔會展的中央點票站。當抵達中央點票站,點票站人員會進行票箱和結算表的交收手續,然後當開啓票箱後,會以人手方式將選票按各個界別進行分類,再將各界別經核算的選票數目與結算表逐一比對,確認後再以人手進行點票,最後得出選舉結果。由此可見,整個點票流程頗為複雜,當中亦涉及不少人手操作,亦容易出現錯誤情況。按上次功能界別的點票情況,儘管選管會及選舉事務處已加強管理,整個點算共約70 000票的流程,仍需時約12小時才能全部完成。

為優化有關安排,在參考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委會界別選舉中使用點票機的做法和經驗後,我們建議賦權選管會在功能界別選舉中也可以使用點票機進行點票。而與相關點票程序的法例亦須作出相應調整,如無須在點票前以人手方式將選票按界別分類等。

另外,經與選管會研究後,我們建議整合功能界別選舉的選票結算表,投票站主任在投票結束後,無須再按界別逐一擬備單獨的結算表而只須擬備一份涵蓋所有功能界別的綜合結算表。此舉可有助減省投票站主任在投票結束後的相關工作,使他們可以盡早開展票箱和結算表的運送安排,並大幅減少在點票過程中須核對結算表的數量和時間。同時,點票機無需事先將選票按各界別逐一進行分類而可直接進行統一點算的好處亦可以充分得到發揮。為同樣提升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的效率,我們在有關選舉,包括今年九月份的補選,亦會實施同樣的綜合選票結算表安排。

第三,我們建議優化發表選委會界別分組投票人登記冊的安排。委員可參閱文件夾附的時序表,即表三。根據現行選民/投票人登記周期的安排,選舉事務處每年在完成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後,通常會在每年九月二十五日發表該年度的正式選民/投票人登記冊,有關登記冊在下一年度的正式登記冊發表前,會一直維持有效,並可於其間舉行的選舉使用。在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後,法例規定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前須進行選委會界別分組補選,以填補出缺的選任議席。以今年的補選為例,由於補選將於九月七日舉行,而按現行法例規定,在未有最新發布的投票人登記冊之前,候選人需使用去年發表的登記冊進行有關選舉工程,這可能無法完全反映最新的投票人情況,從而令選舉工作受到影響。

為使補選可按最新的登記冊進行,選舉事務處認為有空間可加快部分登記處理的程序,從而適度提前正式投票人登記冊的發表時間。為此,《條例草案》引入條文,賦權選舉登記主任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年以刊憲方式,提前選委會界別分組登記冊的相關登記程序期限。

我就《條例草案》的介紹暫時到此。我和我的同事很樂意解答各位議員的提問。

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