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零售店東主以誤導性遺漏營業行為銷售服裝被判罪成
一名連鎖零售店東主因對消費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四月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處罰款三萬元,涉案的六十三件衣服亦被充公。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零售店出售的服裝懷疑附有虛假產地來源說明,遂到該集團位於沙田及將軍澳共三間分店試購服裝,並發現服裝上均附有兩個不同產地來源的標籤,分別為「made in korea」和「MADE IN CHINA」。海關其後採取執法行動,在上述三間分店檢獲共六十三件附有雙重產地來源標示的衣服,價值共九千元。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