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非本地畢業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哲玄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香港物理治療和職業治療的專業團體表示,非本地畢業的香港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非本地畢業治療師)在港申請註冊需時最少8個月。據悉,等候註冊審批的非本地畢業治療師為數不少,有該等治療師在等候註冊期間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面試,但礙於註冊未果而被放於輪候名單,亦有非本地畢業治療師期間任職病房助理、物理治療師學生臨時職位及職業治療師學生臨時職位。有意見認為,雖然註冊程序必須嚴謹,但等候註冊時間過長,既對申請人不公,也令其未能發揮所長服務市民,甚至有申請人因而離港到畢業國家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非本地畢業並符合本港註冊資格的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在港註冊所需時間的以下資料:第10個百分位數時間、第90個百分位數時間,以及中位數時間;
 
(二)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和職業治療師管理委員會有否設立註冊時間的績效指標或服務承諾;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每年非本地畢業治療師申請在港註冊的人數及註冊成功率為何,以及有否統計,當中未完成註冊並已離港的人數為何;及
 
(四)政府會否敦促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和職業治療師管理委員會加速審批註冊申請,以鼓勵非本地畢業治療師回港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哲玄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輔助醫療業管理局(管理局)秘書處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香港醫護專業奉行專業自主的原則,各個醫護專業法定管理局和委員會透過法例框架成立,負責處理醫護專業人員的註冊事宜,以及維護及提升相關專業標準和操守。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條例),管理局和各輔助醫療業的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負責處理輔助醫療業人員的註冊、紀律及其他規管事宜。
 
根據條例第12(1)(b)條,管理局可承認具備非本地培訓的輔助醫療業人員的專業資格,以滿足本地註冊的條件。在考慮申請人是否具備本地註冊資格時,管理局會考慮個別申請人的教育、訓練、專業經驗及技能,並諮詢有關專業的管委會。個別申請所涉的審批時間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管理局和管委會對是否承認申請人的專業資格和經驗的討論和意見、申請人來自的地區的培訓機構或專業規管機構能否適時提供或核實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等。管理局在收到申請人的完整申請表和所需文件後,一般可在約三個月完成處理註冊申請。
 
醫護專業人員的註冊過程必須嚴謹,以確保整體專業人員的學術及臨床水平,從而保障病人安全。鑑於每宗申請的情況不同,所需處理時間不能一概而論,難以訂下處理申請的時限。秘書處會與各申請人保持溝通,適時告知他們申請進度及/或所需提交的補充資料。過去三年,每年非本地培訓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的申請概況見附件,整體申請註冊個案在齊備所需文件後審批時間平均為3.5個月,第90個百分位數為6.0個月,並非如提問所述「需時最少8個月」。
 
衞生署會繼續探討簡化行政程序,及加強利用資訊科技,以更高效地為管理局和管委會提供支援以履行其職能,包括處理註冊事宜。舉例而言,衞生署會於今年下旬落實優化措施,為輔助醫療業人員的註冊申請推出電子表格,並研究進一步推展至其他醫護專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