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開場發言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七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地區,擁有無可比擬的獨特優勢。律政司一直致力加強法治建設,發展優質和多元化的專業服務,並積極在國內外推廣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為國家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律政司的總預算開支約為25億775萬元,較上年度(即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修訂預算開支增加約25.2%,但與上年度的原來預算比較,只是稍為增加約2.2%。當中二○二五至二六年度訴訟費用及外判開支的預算較上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約三億三千九百萬元,佔整體的預算增加約七成。相關預算是根據我們正在處理的案件及將會或可能出現的新案件而釐訂,而最終的實際開支,將視乎有關案件日後的發展和結果,以及一些未能預期會出現的案件產生的支出而定,因此並非律政司所能完全控制。
 
從本年度開支預算的提問中見到,委員特別關注我們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涉外法治人才培訓、以及加強與大灣區合作三方面的工作。我希望在此簡介有關重點。
 
(一)持續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律政司一直持續深化調解文化。當中,律政司會積極配合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發揮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重要作用。
 
國際調解院總部是首個在香港設立總部的國際政府間組織,亦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處理國際爭端的組織。正如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調解院在成立後,其秘書處及其將來的運作,會由國際調解院自行安排和決定。就未來國際調解院進一步所需的資源安排,特區政府將保持與國際調解院溝通和商討。
 
事實上,《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的談判已於去年完成,現正積極籌備今年在香港舉辦的《公約》簽署儀式。待《公約》通過和生效後,國際調解院總部將正式落戶香港,預計最快可於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開幕。這有助打造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的國際形象,吸引爭議各方、調解員、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來港進行調解。
 
(二)繼續推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訓
 
律政司已於去年的香港法律周2024期間正式啓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開展能力建設和推出「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項目」,包括今年初與最高人民法院合辦的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與司法部合辦的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香港)以及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合辦的氣候變化與國際貿易法會議,反應十分理想。未來培訓學院的重點工作包括培育熟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制,並可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項目提供可持續的法律及爭議解決人才,以及配合國際法律及相關機構的持續發展,並為國際調解院等國際組織及機構育才、儲才等。
 
(三)持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
 
為充分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律政司積極爭取擴展「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去年十月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二份修訂協議,首次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納入作為便利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明確支持在大灣區內擴大該兩項措施適用範圍。為落實這兩項新增的便利措施,內地相關部委在今年二月發布相關規定,訂明「港資港法」措施由深圳前海擴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兩個試點城市;而「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則由內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至涵蓋大灣區內地九市。律政司會密切關注措施擴展的落實情況,並繼續與內地部委和業界保持緊密溝通,及時總結實踐經驗,為日後爭取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創造有利的條件。
 
另外,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於去年十二月發布了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以推廣調解在大灣區內廣泛應用。律政司也會繼續推動大灣區商事仲裁的協作,訂立大灣區仲裁員名冊,進一步完善區內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並建立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以及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推進區內規則銜接和人才連接,為法律業界帶來更多機遇之餘,亦助力大灣區建設更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總結
 
展望將來,我們會繼續全方位落實律政司各項政策措施,強化法治社會並發揮普通法制度「內聯外通」的力量,助力國家法治建設以及高質量發展。
 
主席,我的簡介到此,歡迎各位議員提問。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