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推動人寵共融及加強保護動物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世榮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人寵共融及加強保護動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全港飼養寵物的住户數目,以及已植入晶片及領取牌照的狗隻及貓隻數目分別為何;

(二)有否評估,過去兩年政府在推動人寵共融的公眾教育(例如寵物主人責任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上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現時《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禁止狗隻(導盲犬除外)進入食肆,而據悉近年陸續有商場容許寵物進入其範圍,政府會否考慮在該等商場的食肆實行試驗計劃,容許狗隻進入該等商場食肆,以為檢視現行法例及考慮放寬狗隻進入食肆提供實際經驗與數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據了解,部分公共交通服務的營辦商可酌情決定是否容許乘客攜帶寵物乘搭,政府會否考慮進一步放寬限制,允許乘客攜帶寵物使用所有公共交通服務,並制訂統一指引;

(五)過去三年,每年政府接獲涉及毒殺狗隻的個案宗數為何;該等個案中,(i)成功拘捕疑犯的個案數目、(ii)被定罪人士的判罰,以及(iii)涉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公共設施的個案數目為何;當局會如何跟進毒殺狗隻的個案,包括會否考慮在相關地點安裝攝像頭以加強監察;及

(六)鑑於據報,多宗毒殺狗隻案件均懷疑涉及使用鼠藥等除害劑,政府會否考慮修例,規定市民購買除害劑時須向政府實名登記,以防止除害劑被濫用以毒殺動物?

答覆:

主席:

就李世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運輸及物流局,以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次於二○一八年進行有關住户飼養貓狗的主題性統計調查,全港約有241 900個住户飼養貓或狗,佔所有住户的9.4%,涉及約184 100隻貓及約221 100隻狗。

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狗隻畜養人須安排其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植入微型晶片及領牌。截至二○二四年,已植入晶片及領牌的狗隻數目為158 663隻。

由於貓隻傳播狂犬病的風險相較狗隻為低,法例並無規定貓隻須植入晶片及領牌。為方便辨識主人及協助主人尋回走失的貓隻,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自二○二四年四月起在牌照條件中列明動物售賣商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貓隻,並須為所有供售賣的貓隻植入晶片。漁護署並無備存貓隻植入晶片的數字。

(二)漁護署持續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包括製作電視宣傳短片、設立有關動物福利及「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的專題網站、舉辦學校和屋苑講座、巡迴展覽、犬隻訓練課程、寵物領養日等,向公眾推廣動物福利及以負責任的態度飼養寵物等信息。該署又開展了一系列有關飼主「謹慎責任」的宣傳工作,包括於社交平台製作貼文分享如何「妥善照顧動物」的資訊,讓市民認識「謹慎責任」的內容及重要性。漁護署部分活動設有問卷調查,以評估活動的成效,大部分參加者的評價均為正面,二○二四年舉辦的寵物領養日亦錄得超過10 000參與人次,反映活動備受市民歡迎。

為鼓勵市民支持及協助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香港警務處(警務處)自二○二一年正式推展「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計劃),在社區層面和社交媒體平台循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凝聚愛護動物人士的力量,提高公眾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鼓勵公眾適時舉報,以及提供有助調查的資料。計劃涵蓋不同社區及年齡層的全港性大型活動,並透過校園「寵愛閣」鼓勵學校飼養寵物和加強學生照顧寵物的能力。警方透過不同指標多方面評估計劃的成效,包括舉報數字、被捕人數及整體公眾參與度等。現時大部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由市民舉報及主動提供線索,可見計劃在加強警民合作及提高市民大眾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方面效果顯著。

(三)對於應否容許寵物狗進入食肆,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政府在檢視相關法例時,需要考慮不同因素,包括公眾衞生、食肆的營運環境,以及社會的接受程度等。特別是香港食肆一般面積狹窄,需顧及寵物狗在狹迫而多人(或有多種不同狗隻)的環境下的反應,以及對其他食客可能產生的影響。環境及生態局正與食物環境衞生署就其他地區的做法和經驗作出調研,審慎研究有否空間放寬相關限制。

(四)一般而言,公共交通工具每日的乘客量相當高,車廂空間亦有限。在考慮是否允許乘客攜帶寵物使用公共交通服務時,營辦商需要考慮和平衡不同因素,包括實際營運情況、車廂的空間和載客量,寵物在乘車環境的反應,以至對其他乘客可能產生的影響。不同公共交通的實際情況各有不同,政府會與各公共交通營辦商保持緊密溝通,及提醒它們必須聽取不同意見,確保其服務能妥善照顧和平衡不同乘客的需要。現時,部分公共交通營辦商,例如渡輪和的士可酌情決定是否容許乘客攜帶寵物乘搭。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亦將試行計劃,容許乘客按照特定的規定和時段攜帶寵物貓狗乘搭輕鐵。

(五)毒害動物以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是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的罪行。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間,警務處和漁護署接獲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個案數目、被捕人數及相關判罰表列於附件。政府並無備存毒害動物個案的相關分項資料。

警方會繼續審視全港18區罪案數字較高及人流較多的位置,並按比例於各區安裝閉路電視,致力打擊罪案。此外,康文署會按既定指引,以及各場地的實際保安和運作需要,檢視及調整閉路電視的數目。當懷疑有涉及罪行的行為時,康文署會與警方聯繫,按實際情況作出合適跟進。

(六)目前《除害劑規例》(第133A章)規定除害劑產品必須附有清楚而明確的中文及英文標籤,方可由持有除害劑牌照的商鋪供應或售賣。任可人士使用已註冊除害劑時應詳細閱讀和遵照標籤上的指示,並且做足各項安全措施以保障使用者及公眾安全。

為提升公眾對除害劑安全使用的認識,漁護署已派發及上傳相關的單張及指引供業界及公眾參考,並已透過多渠道的教育及宣傳活動,積極推廣正確使用除害劑的訊息,包括提醒市民在選購及使用除害劑時應該保持謹慎,並遵循相關安全指引,以減低對人類健康、動物福利及環境的潛在風險。考慮到購買除害劑的實名登記會對市民日常購買這些用品造成不便,而且執法人員亦難以透過購買者的登記紀錄識別意圖毒害動物的人士,因此推出實名登記計劃對防止毒害動物的作用不大。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