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終院裁決清晰 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查册車牌案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及罰款,她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頒下判辭,認為上訴人關於申請證明書的用途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上訴人的各項定罪。

蔡玉玲在庭外表示,裁決清晰,法院再次肯定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但她強調今次的個別案例只適用於交通查册上,認為社會要理解如何在取得資訊及令公共資訊流通的同時,平衡保護新聞及言論自由。

蔡玉玲說,由她被捕至終審裁決,歷時30個月,過去一段時間,對新聞業界來說是困難日子,希望業界不要因今次案件而被嚇怕,影響到新聞調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