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大廈僭建涉案工程師裁定3項罪名成立判囚獲緩刑

一名涉及紅磡同德大廈僭建事件的73歲男工程師,被裁定3項刑事毀壞罪名成立,判囚8星期,緩刑24個月。

被告唐偉德去年涉嫌毀壞同德大廈的雨水管及外牆,他否認全部控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說,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手持PVC長喉管,從而合理推論出被告並未有獲得同意下,在後巷進行破壞行為,包括曾鋸斷喉管。

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自辯證供強詞奪理,罔顧客觀證供,形容是「大話連篇」,即使沒有目擊證人,閉路電視片亦拍賣到被告在涉案地點的行為,但考慮他的年紀及事件性質等因素,決定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