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稱光榮米線已結業 開業前不知工廈內不可經營

「光榮米線」負責人表示,選擇在駱駝漆大廈開業前,並不知道大廈內不可以有食肆。(港台圖片)
「光榮米線」負責人表示,選擇在駱駝漆大廈開業前,並不知道大廈內不可以有食肆。(港台圖片)

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第三座的「光榮米線」被地政總署指違契,要在今日限期前糾正用途,否則署方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在案、即俗稱「釘契」。

「光榮米線」負責人在一個電台節目訪問中表示,目前已經結業。他說,選擇在駱駝漆大廈開業前,並不知道大廈內不可以有食肆,而在去年12月開業前曾經向食環署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期間協助他們處理發牌申請的顧問發生問題,及後希望向署方申請「臨時牌照」,而在開業後不久即收到地政總署的信件,指店舖即使取得食物製造廠牌照,都不能夠在店內出售食物及有錢銀交易。負責人表示,曾經想過透過網上交易解決有關問題,但獲地政總署告知並不可以。

有關負責人表示,知道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的店舖,只可以買賣外賣,不可以在店內設坐位,而地政總署的人員在上月底到店內以「放蛇」方式突擊檢查,當時他的店舖內有其他食客,當店員詢問「想吃甚麼」時,地政總署人員隨即表露身份,並要求拍照取證,到本月3日就收到署方信件,要求在今日限期前糾正違規用途,還原為「倉庫或工業用途」,否則會「釘契」。

他表示,現時在工廈區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經營食肆的店舖,並不止一間,質疑用作規管工廠食堂總面積,不得超過工廈總面積一定比例的條例已經過時,促請當局檢視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