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正審批另一間「精進建築」續期申請 稱不存在放生

當局正審批另一間「精進建築」續期申請,稱不存在放生。(港台圖片)
當局正審批另一間「精進建築」續期申請,稱不存在放生。(港台圖片)

涉及去年12月油塘有地盤工字鐵塌下死亡事故的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政府拒絕其續牌申請,至於另一間、屬同一控股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政府說兩者是不同的註冊承建商,後者的註冊今年4月屆滿,屋宇署正按機制處理續牌申請。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被問到為何只拒絕一間公司的續牌,放生另一間公司。甯漢豪說,絕對不存在放生,當局已經有檢控工作進行,亦有刑事調查未完成。

甯漢豪解釋,兩間公司的牌照日期相差幾個月,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牌照去年12月到期,至於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是今年4月到期,當局正進行對這間公司的續期審批程序。

屋宇署署長余寶美表示,在建築物條例下,公司要註冊成為承建商必需至少有1名獲授權簽署人代表,署方會向這名簽署人士作出考核,決定是否勝任。她說,處方在處理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續牌申請時,公司有3名獲授權簽署人,署方經多輪面試,覺得3人都是不適合為有關承建商行事。這3人不單在精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除名,他們在精進其餘兩間公司同時亦被除名。

余寶美又說,這3人不能再以獲授權簽署人的身份在相關公司服務,如果他們想自組新公司或加入另一間公司做獲授權簽署人,由於署方已有過往紀錄及會把關,所以署方如再收到申請,會要求這3人再面試,由委員會決定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