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斬傷餐廳女店主 法庭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押後判刑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港台圖片)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港台圖片)

一名20歲無業男子去年8月在慈雲山一間餐廳內用刀斬傷女店主頭部,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王詩麗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患精神病,曾經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及「計劃將非洲人基因植入中國人」,又認為美國及日本欺凌中國,不滿特區政府的人士是受美國操控、是欺凌者。

案發去年8月24日上午約10時,被告進入餐廳後後,突然拿出一把長約11厘米的刀,斬向女事主頭部兩下,女事主頭部流血及跑走,但被告繼續衝向女事主施襲,女事主用手抵擋,過程中扭傷腳踝,被告又用刀刺向女事主右肩,被告隨後被其他顧客制服,警方拘捕被告後,在他背囊內再發現另一把刀。